近日,省政府正式批复《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7个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至此,除福州市和厦门市规划文本上报国务院待批外,我省其他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全部完成审批。这是继去年11月《福建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获国务院批复后,福建在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上取得的又一重要进展。
省政府批复指出,市级规划是各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市级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漳州市打造滨海生态宜居田园城市、开放型经济城市、世界闽南文化交流中心;泉州市打造21世纪“海丝名城”、世界遗产城市、世界闽南文化交流中心;三明市和龙岩市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智慧城市、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样板;莆田市打造滨海生态宜居城市、福州都市圈次级中心、世界妈祖文化中心;南平市打造生态宜居山水城市、福州都市圈次级中心;宁德市打造美丽生态宁德、福州都市圈次级中心、全省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
省政府批复强调,要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市级规划是对各市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得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下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服从上级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要服从国土空间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