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江苏宿迁,宿豫中学高二化学老师丁成闯回家途中发现一女子跳河,他立即脱衣从10余米高桥上跳下,带着女子往岸边游。在两位市民的接应下,女子被成功救上岸。宿豫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主任陆先生称,丁老师的脚此前做过手术,平常腿脚不是很方便,今天基金会送来了鲜花、证书和慰问金,目前正在给他申请宿豫好人。(6月13日海峡网)
无独有偶,近日,浙江杭州外卖小哥彭清林为了救一名跳桥轻生的女子,从12米高的大桥上一跃而下的视频感动了许多人。为褒扬彭清林的义举,他老家湖南张家界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6月15日授予彭清林“张家界好人”荣誉称号。16日,老家桑植县县长到医院看望彭清林,代表县委、县政府给予其10万元见义勇为慰问金,当地一企业捐赠彭清林现房一套。此外,当地还有多名企业家奖励彭清林数万元的奖金。
这无疑是对见义勇为者的高度肯定。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近年来,在社会各个领域涌现出一大批为抢救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而受伤甚至流血牺牲的见义勇为英雄。他们的英勇行为也受到人们的敬重,也感染着身边的人。为了弘扬正气,见义勇为者都受到隆重的表彰,一些城市还组织他们深入工厂、学校机关团体进行座谈、演讲,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然而不容否认的是我们中的一些人,却抱有消极的思想,把见义勇为说成“赶巧了”或者“出风头”“多管闲事”一类。因此,弘扬社会正气,让见义勇为者获得荣誉和奖金应该是依法治国的一种必要举措。
“见义勇为行为是光荣的,见义勇为精神是不朽的,见义勇为事业是高尚的”“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做好见义勇为工作,对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平安社会建设具有积极作用。
新时代新征程,更需要榜样的力量、榜样的激励。让见义勇为者获得奖励,是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需要。让见义勇为者既获得奖励又成为人们心中的“新闻人物”,荣获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等荣誉称号,不仅仅化解了见义勇为者“得不偿失”的尴尬和传播英雄效应,更是呼唤更多的人勇敢地站出来成为见义勇为的英雄,让更多的人做好事,从而营造良好社会风尚。(泉州文明网 童其君 熊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