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联合印发了《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办法》坚持历史传统与示范引领并重、保护促进与规范管理并举,聚焦充分发挥老字号在消费促进、产业升级、文化引领、民族自信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对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的总体要求、基本条件、申报认定、动态管理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2月2日《新华每日电讯》)
老字号最大的特点和优势就是“老”,体现在其历史悠久,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老字号的手工艺,是在数十年甚至数百年长期的生产经营中经过竞争发展起来的极品,沿袭和继承了中华民族各地优秀的文化传统,具有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和历史痕迹,具有独特工艺和经营特色的产品、技艺或服务,被社会广泛认同。
老字号具有丰富的文化价值,具有极大的品牌价值开拓空间。中华老字号是在鲜明的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背景上经过漫长历史岁月洗涤发展起来的,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承载着历史积淀,构成了老字号产品独特的商业价值和市场魅力,很多消费者对老字号念念不忘、不离不弃,就是因为老字号坚持以那一抹熟悉的味道深刻存在于人们的记忆中,成为一丝难忘的乡愁,饱含着个人浓厚的家国情怀与时代记忆。老字号在消费促进、产业升级、文化引领、民族自信等方面发挥不可代替的重要作用,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推进中华老字号走进百姓生活、走进千家万户,有利于老字号在新时代发展背景下守正创新发展。当前,有些老字号由于观念老化、机制老化等原因,面临发展困境,主要体现在品牌产品创新力不足、营销渠道滞后等问题,导致品牌知名度不断下降,造成在年轻群体中的接受程度不高,难以满足时代发展的消费者消费升级的实际需要。此次五部门出台《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通过创建示范活动,推动打造一批老字号知名品牌,树立一批标杆企业,引领老字号持续以高品质产品提升信誉度,满足广大消费者更美好的现实生活需要,不断推进老字号守正创新发展。(厦门文明网 吴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