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一些地方的城市公园,或许你会被洁净的环境、平整的路面、鸟语花香的自然风光所吸引,其实,在这样的城市美景背后,有时隐藏着一支为美化公园环境默默奉献的群体,他们拥有一个特殊的名字:“市民园长。”
“市民园长”是最近几年被许多城市试点采用的城市公园补充管理模式,这个岗位没有报酬,纯粹经由市民个人申请、经过选拔后聘用,他们的职责就是帮助公园的管理和服务,维护公园环境与秩序。被选中的“市民园长”往往具有社会责任感,热心社会公益,关心市政园林绿化事业发展。比起一般的公园管理者,“市民园长”兼有游客和负责人的身份,在协调反馈游客的意见建议时,作为园方和市民游客间“沟通的桥梁”,能够更贴近普通游客的真实感受。此外,“市民园长”通常有着自身专门领域的特长和管理经验,这也对公园精细化管理有独特帮助。一些地方招募的“市民园长”则支持以家庭为单位,这对于培养青少年儿童的责任意识、丰富老年人退休生活产生了新的启发。
在一些面积大、开放式的城市公园里,“市民园长”开展工作还会借助到各种志愿团队的力量。在园区工作人员有限,而接待游客量大的时候,“市民园长”、志愿者、文明共建单位等多方联合是对公园管理工作极为重要的补充。周边多种文明治理力量共同参与、多方共管,使园区的精神文明创建风貌得到显著推进。从各地的志愿管理实践中可以看到,这支汇流而成的队伍“卧虎藏龙”,有帮助游客正确锻炼的健体专家,有宣传绿色生活、医疗急救知识的资深文明志愿者,有为园林绿化建言献策的技术人员……这种凝聚社会力量的管理模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例如厦门市南湖公园自2015年引入“市民园长”制度后,精神文明风貌得到显著提升,公园环境、秩序得到极大改善,噪音扰民等老大难问题得到有力控制,获得了周边群众的广泛赞许。
家门口的公园,寄托着市民群众无法割舍的生活情怀,守护好城市公园的环境不仅是一份责任,更是每一位关心喜爱它的市民能够切身参与的文明实践。“市民园长”制度发挥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调动群众的集体智慧,这不仅是公园管理方式的创新,更体现出了现代城市公共空间共建、共有、共享、共治的特点。(厦门文明网 胡安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