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提出要以实施乡村建设项目为抓手,重点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提升,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2022年4月21日福建日报)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是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公共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水平和乡村治理水平得到提高,为营造环境优美、充满活力、安全有序、和谐相处的农村生活环境和良好人文氛围奠定基础,促进吸引更多人才返乡创业,激发更多农民群众建设美丽乡村的积极性,增强农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让农村更有人气和活力,推进当地特色产业进一步得到发展,切实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有助于进一步培育和提升农村文明乡风。广大农民群众是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美丽乡村建设离不开他们的参与,要努力让每一位农民群众成为支持者、参与者和带动者。不断整治提升的农村人居环境,使农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得到了改善,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教育、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不断完善村规民约,鼓励农民群众讲文明、树新风,摒弃各种陋习和不文明的行为,持续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养成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农民群众的健康素养和环保意识,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积极培育向善向上的文明乡风。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是一项系统性的长期工程,需要科学的规划为引领和长效的制度体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是一项涉及面光、内容多、任务重的系统工程,要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与乡村产业发展、乡风文明建设、乡村治理等结合起来,坚持科学规划先行,因地制宜,注重长效推进,积极激发农民群众的主体动力,创造有利条件,拓展农民群众积极投身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的发展平台,打造各具特色的“乡村美如画,人在画中游”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厦门文明网 吴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