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表示,这部法律将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更加充足、有力的法治保障。(2021年10月25日 中国青年报)
家庭教育促进法把家庭教育放在法律的高度去认识,明确的规定家庭教育的责任,加强家庭教育主体的责任意识。家庭教育需遵循未成人的成长规律,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对孩子一生的发展十分重要,应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培育积极健康向上的家庭文化,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中民族的传统美德。
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家庭教育指明方向,家庭教育中身教胜于言传,父母应注重自身修养,积极的培养孩子科学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随着社会日新月异的变化,孩子的学习能力更快,促使父母更应不断努力的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家庭教育的科学方法。孩子在整个成长过程中,其独特的心理发展特点,家庭的教育尤为重要,注重孩子的心理健康,多与孩子沟通,换位思考。随着“双减”政策的落地,父母应将家庭教育促进法与家庭教育法相结合,遵循教育规律,让教育回归本真,形成以家庭教育为基础、学校教育为基石,社会教育为补充的一个良性的大教育环境。
家庭教育促进法需要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要共同配合。充分发挥政府统筹作用,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队伍,对家庭教育存在一定困难的家庭,特别是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服务。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应及时向有需求的家庭提供服务,搭建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平台,开设形式多样的公益性网上家长学校和网络课程,提供线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学校和家庭配合是做好家庭教育的关键,社会力量的协助是家庭教育取得更好成效的保障。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儿童是未来的主力军和生力军,共同努力为孩子营造一个 平安、和谐和文明的成长环境。(厦门文明网 雷伟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