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反食品浪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务活动用餐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可奖励“光盘行动”消费者;点餐浪费可收厨余垃圾处理费;商家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最高罚1万;食品生产经营者严重浪费,最高罚5万;制作发布传播暴饮暴食视频节目,最高罚10万。(2021年4月29日央广网)
勤俭节约、爱惜粮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一部反食品浪费法让防止食品浪费从此有法可依。
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我们会发现一些浪费现象:因为生活习惯、社会习俗问题、“面子文化”等原因,人们未能从实际需求出发按需点餐,他们的任性点餐、攀比点餐等浪费了食品。当前,社会生活中关于勤俭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呼声越来越高,从这个层面来说,反食品浪费法的出台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出台反食品浪费法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需要,也是精神文明和社会风尚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反食品浪费法有利于建立长效机制,积极发挥相关法律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为全社会确立日常食品消费的基本行为准则,有助于消除社会争议,凝聚社会共识,有助于让更多人自觉树立勤俭节约的意识和培养良好的节约习惯,有助于取得更好的贯彻落实效果,必将在全社会产生积极而又深远的影响,有利于弘扬传统美德和提升全社会的道德水平。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反食品浪费和每个人息息相关,需要所有人的共同参与。反食品浪费法从法律层面全面、规范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营造反对食品浪费的行为习惯和风尚,有助于抑制各种奢侈浪费和不合理的消费,帮助人们自觉形成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有助于提升全社会的文明素养和形成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
反食品浪费法的出台不仅有利于全社会深入开展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活动,而且有利于进一步消除有些人对反食品浪费认知度不足、认同度不高的问题,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反食品浪费,在全社会形成全新的文明消费模式,培育文明风尚。(厦门文明网 吴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