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6月12日讯(通讯员韩慧)为推动顺昌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更好地开展,鼓励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参加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让乐于奉献的人真正得到社会的认同和回馈,顺昌县制定了志愿服务嘉许和回馈办法,办法于2019年7月1月开始实施。
一是落实星级志愿者记录表彰和嘉许制度 。根据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福建志愿服务网)的记录对志愿者给予相应的星级认定,对优秀志愿者进行表彰、褒扬和嘉奖,授予荣誉称号。志愿者星级按累计服务时间100、300、600、1000和1500小时分别认定为一至五星,一星到二星由志愿者常住地县委文明办认定,三星到四星由南平市委文明办认定,五星由福建省委文明办认定(每半年一次)。志愿者星级随服务时间的增加逐步提升。
二是落实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组织评选宣传制度。结合志愿服务工作,顺昌县委文明办将定期总结、推荐、宣传一批志愿服务各类先进,通过县属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并推荐参加上级各类优先评选。
三是建立健全志愿服务记录和回馈制度。在社会服务方面给予优秀志愿者优惠优待政策,让更多的志愿者得到全社会的认可与尊重,转变爱心奉献的“单向流动”,实现正能量的“双向循环”。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活动并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上记录志愿服务1小时记1积分,满100积分即可享受回馈政策。志愿者可花费当年积分100分换取顺昌县医院体检8折优惠卡;400分换取天龙公交免公交卡工本费;500分换取顺昌县体育馆公共体育场地或顺昌县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公共体育场地的场地使用券一张(面值200元);600分换取顺昌电信100M宽带免费使用3个月或者移动100M宽带+高清电视机顶盒使用2个月或者顺昌农村信用社予以授信10万元;1000分换取顺昌县医院体检8折优惠卡及300元体检卡或者顺昌农村信用社予以授信15万元;1500分换取顺昌县医院体检8折优惠卡及500元体检卡或者顺昌农村信用社予以授信20万元。
志愿者只要向顺昌县委文明办提供积分兑换书面申请,经审核后开具兑换证明,志愿者即可根据兑换证明到相关单位换取对应待遇。(顺昌县委文明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