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校之光”林野
http://wmf.fjsen.com 2018-09-19 09:16:30 邱妤 来源:东南网

蒙冤数载,平反昭雪

由于当时处于战争年代,林野夫妇把唯一的儿子林博济托人送回老家,寄养在儿子的外祖母家里。

1949年9月,林博济参加工作,在当时的龙岩县人民政府秘书室任职。“1956年,当时原龙岩县人民政府人事部门的人,突然告诉我,我的父亲是‘叛徒’。此后,我被开除公职,回生产队劳动,连孩子的上学也受了一些不公正待遇。”林博济告诉记者,自己始终不相信父亲是叛徒。为了证明这一点,林博济和他的儿子林育生、林育健开始到处查找资料。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林博济陆续得到原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原副总参谋长伍修权,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原顾问、中将孙毅,原中央卫生出版社副社长蒋耀德等首长、将军们的证明材料,材料详细叙述了他们在中央苏区与林野及其夫人魏月初一起工作战斗的经历,赞扬了林野的军事才华、人格品德以及对党的忠诚。闽西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有关于林野的展陈资料中,配有当时伍修权的来信图片。1984年10月,伍修权写给林博济并转龙岩市人民政府的回信中说:“对林野同志的问题,我个人认为是应该平反昭雪、追认为烈士的。”

1985年1月,原龙岩地区行署根据相关材料,给予林野及其夫人魏月初平反昭雪,定性为因公牺牲军人。

“2008年,我儿子在瑞金革命纪念馆参观的时候,看到了一本由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的《中央苏区人物志》,里面写到了我父亲其实在1945年时,已经被平反。”林博济说。他拿出儿子当时从瑞金带回来的这本《中央苏区人物志》,只见书中写道:“(林野)参加了长沙战役和中央苏区历次反‘围剿’斗争……1934年秋在江西被错杀,1945年被平反昭雪。”由此,林博济向龙岩市新罗区政府提出申请复查,确认林野为革命烈士。

2009年11月13日,新罗区民政局回复:如确实需对因公牺牲人林野、魏月初等进行重新复查和定性,当事人或相关部门应到有保存中共“七大”会议时追认林野为革命烈士的历史博物馆进行调查取证,从中获取对林野、魏月初被追认为革命烈士的依据,后再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确认。龙岩市文化局原副局长赵慧回忆说,当时,他带着林育生前往北京,到中央档案馆查找有关林野的原始档案。

“中央档案馆工作人员拿出了当时《死难烈士英名录》的原始档案复印件,林野和毛泽潭等烈士并列一页,扉页是毛泽东的题词,内页有一行印着‘林野,红军步兵学校校长,1934年春逝世于瑞京’等信息。”赵慧说。

有了中央档案馆的复印件,2010年2月,龙岩市新罗区民政局补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革命烈士证明书》,批准了林野的革命烈士称号,其家属享受革命烈士遗属有关待遇。

“我每年都带着全家人去祭拜我父亲,前几年身体还比较好的时候,也经常去烈士陵园祭拜。我告诉我的孩子们,作为烈士后代,要发扬革命传统,在各自的岗位上努力工作。”今年已95岁的林博济说。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主办
东南网承办
文明风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闽新备 200605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