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委文明办部署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复核推荐工作
http://wmf.fjsen.com 2018-06-11 16:25:12 来源:文明风

文明风6月11日讯 6月5日上午,厦门市委文明办召开各区、市直各系统文明办主任会议,部署厦门市2015-201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先进复核推荐工作,会上重申了推荐工作的规范要求:

一、坚持评选标准,明确上报规范。认真对照《关于开展厦门市2015-201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暨第五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厦文明委﹝2018﹞1号)明确的推荐范围进行复核上报,复核后的名单由区(系统)文明委向市文明委提交正式报告。明确申报范围。文明单位申报的范围必须在申报相关材料上注明,原则上按预申报表格上填报的申报范围进行核定,个别有特殊情况的,需作出书面说明。一起申报的单位实行同奖同罚。明确否决条件。严格遵守《厦门市精神文明创建评先审核中行使“一票否决”的实施细则》(厦文明委﹝2015﹞10号),在申报届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当届评选:涉及“负面清单”中的“一票否决”、“降为下一级”事项;在创建及申报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出现其它与荣誉称号不相符的事件与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坚持严格程序。根据《厦门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修订版)》(厦文明委〔2013〕13号)规定,实行“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申报村镇、单位、校园、社区的,由所在单位集体研究、主要负责人签字上报,所在区(系统)文明委进行资格审查。各区、市直各系统文明委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村镇、单位、校园、社区名单汇总后上报市文明委,由市文明委办公室组织复审工作。

三、坚持好中选优。各区、市直各系统在复核推荐候选对象时要好中选优,确保推荐的各类先进立得住推得开,让人心服口服,不要有负面评价。文明单位推选要坚守评先评优初衷,切实发挥典型的示范性、先进性,在严格对标审核的基础上,要综合考虑示范带动性和社会影响力,做到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市民文明标兵的推荐对象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注重从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中推选。

四、坚持如实上报。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和鲜明正确的导向。对自身从严要求、严格管理,能主动发现、报告并认真查纠问题的,应予以提倡和鼓励;对弄虚作假、隐匿问题不报的,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撤销荣誉称号并通报全市,问题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要把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文明创建的全过程,实行“谁推荐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反对虚报漏报、骗取荣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复核情况真实可靠。 (厦门市委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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