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3月23日讯 3月21日,厦门市委文明办组织召开全市文明办主任会议。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全国全省宣传部长会和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7年厦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效,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陈高润回顾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7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获评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得到了中央文明委的充分肯定,经验做法在全国进行了推广,并受到中央主流媒体和社会各界的肯定。4月7日,裴金佳书记在中央文明委组织的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了《不忘初心 砥砺前行——同心铸造厦门全国文明城市品牌》的经验介绍。9月22日,裴金佳书记应邀做客中国文明网,以“创建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为题接受访谈,介绍厦门文明城市创建经验。9月3日,《人民日报》刊发评论文章《重新发现“厦门的美”》。9月30日,新华社播发《立德铸魂·凝心聚力——党的十八大以来精神文明建设成就综述》,文中强调:“这座与‘金砖’光芒交相辉映的魅力城市,连续四届被评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已经成为厦门闪亮的城市名片,更是鲜明的精神底色”。
陈高润指出,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创建成果,推动文明城市创建继续在全国走前头、立标杆,持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为厦门市加快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勇当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排头兵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和良好文化条件。重点做好十一项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深化文明单位(行业)创建、深化文明校园创建、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开展弘扬时代新风行动、开展道德典型选树和宣传、运用共同缔造方法促进文明创建、推动《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等法规全面实施。
陈高润强调,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乘势而上的进取意识、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要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各级各部门继续把文明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不断健全完善领导机制。要强化问题导向,攻坚克难,补齐短板,着眼市民期待破解难题,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要着力创新创优,创新市民群众参与文明创建的载体,在公共文明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和城市文脉传承等方面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厦门经验。要强化科技运用,运用其他领域的视频监控技术,依托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的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要注重统筹协调,各级文明办要当好参谋助手,主动作为,更好地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日常管理、动态管理。要深化作风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确保各类评选公开公正。
会议由市委文明办巡视员、副主任林勇鹏主持。会上,思明区、海沧区、市直机关党工委文明办、市教育工委文明办等4家单位负责人作了典型经验交流发言。
各区、各系统文明办主任,市委文明办全体人员参加会议。(市委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