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龙岩市累计接待国内外游客3784万人次,同比增长23.7%;实现旅游总收入333亿元,同比增长31.3%,两项指标增速均居全省前列。这是龙岩市文明旅游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在福建省文明委的领导下,龙岩市紧紧围绕中央文明委和省文明办关于文明旅游工作的部署,科学规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让更多的游客选择来龙岩休闲旅游,不仅展示了龙岩的风土人情、文化底蕴,更是彰显了龙岩文明旅游的魅力!
一、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工作落实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市委文明办、市旅发委、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及龙岩铁路、市外事侨务办等部门组成的龙岩市文明旅游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本单位建立文明旅游领导小组,市旅发委还专门确定了具体部门负责文明旅游工作,每年从办公经费中安排不少于10万元的经费用于文明旅游的开展和文明旅游宣传等工作,对文明旅游开展和文明旅游宣传工作先进给予奖励。 二是建立协调机制。龙岩市旅发委同辖区内各县(市、区)旅游局签订了《龙岩市旅游系统创建文明行业责任状》,制定了行业创建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将创建成效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中。定期对全行业文明旅游进行巡查和调研,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汇报文明旅游相关情况的开展和落实,部署下阶段的工作任务。完善了考核、通报制度,并定期向市文明办通报文明旅游动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文明旅游宣传工作纳入出入境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做到日常宣传与节假日重点宣传相结合,窗口受理宣传与互联网平台宣传相结合,坚持长期开展。市交通运输部门、客运站及动车站等将文明旅游工作融入实际工作中,加强售票窗口、候车大厅及车厢的文明乘车、文明旅游的宣传。市外事侨务办把因公出国(境)人员行前文明素质教育作为文明旅游的工作重点来抓,要求出访团组人员严格执行外事纪律有关规定,做到文明出行。 三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市旅发委聘请了30多名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监督我市旅游服务质量水平,同时,及时处理咨询投诉,去年以来共接到旅游咨询和投诉35件,其中12315系统受理27件,12301系统受理4件,其他投诉件4件,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1.35万元,办结案件游客满意率达100%。积极支持各新闻媒体发挥监督作用,并及时查纠曝光不文明行为。
二、突出“三个结合”,创建旅游品牌
近年来,龙岩市文明旅游工作与旅游、交通、公安、铁路等系统的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相结合,持续创建“清新福建·欢乐龙岩”品牌,推动全市旅游产业改革发展、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为建设创新型工贸旅游城市作出了积极贡献,做到了“两手抓、两促进”,突出“三个结合”: 一是突出文明创建与品牌创建相结合。充分利用“新古田”会议的影响力,结合红色文化、客家文化、乡村休闲文化等内涵,重塑以古田会址、毛泽东才溪乡调查纪念馆、长汀旧址群为代表的红色精品旅游,进一步促进文明旅游的提升。精品景区队伍进一步扩大,长汀县杨成武将军故居获评国家3A级景区;天子生态旅游区、汀江国家湿地公园、永福樱花园等3个景区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上杭古田“星火燎原”红色体验馆、连城培田春耕节、漳平永福台品樱花茶园、永定土楼客家家训馆入选全省首批优秀创意旅游产品。永定区南江村、连城县培田村、漳平市北寮村入选福建省“乡村旅游二十佳特色村”。 二是突出文明创建与媒体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龙岩市主流媒体以及龙岩旅游网、龙岩旅游电子触摸查询机加大文明旅游宣传力度。近年来连续在龙岩电视台“新闻联播”前播放文明旅游公益宣传片;常年在《闽西日报》发表有关龙岩市文明旅游工作相关文章。在龙岩旅游网加强我市文明旅游工作信息报道;在全市旅游企业布设的100多台龙岩旅游电子触摸查询机上宣传文明旅游的相关口号、标语等。 三是突出文明创建与落实整治相结合。建立文明旅游工作协调机制,通过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旅游市场的整顿规范和行业文明建设工作。市委文明办加强与市旅发委的合作和沟通,共同推进文明旅游工作的开展。多次联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如开展旅游包车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旅游服务水平”专项活动、土楼景区提升整治等活动。通过提升整治活动的联合开展,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的旅游环境和行业文明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