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34家区直单位共同签署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备忘录
2017-12-14 15:29:03 来源:文明风
座谈会现场 文明风12月14日讯 12月13日,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仓山法院等34家区直单位共同签署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备忘录,搭建以“联合”为保证、以“平台”为基础、以“惩戒”为关键、以“预防失信”为目的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实现大数据信息共通共融,联动驱动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一是明确联合惩戒对象和共享平台。将法院公布的失信自然人和失信单位均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确定“信用福州”为信息共享平台,区法院通过该系统提供、更新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其他单位从系统中获取信息、反馈备忘录规定惩戒措施的执行情况。 二是细化联合惩戒措施。详列包括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禁止参评文明单位、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22条惩戒措施,每条措施对应实施单位,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体系。 三是制定下步工作计划。确定“联合预防”最终目标,谋划使用、管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实施细则、操作流程、跟进机制和监督制度,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形成防范“老赖”社会网络,构建社会化执行大格局。(仓山区委文明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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