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的长宽高比例、青灰色的砖身、刻写着的铭文,是它们独特的‘身份证’,外行人可能不知道,但懂行的人一看就能认出来。”年初,到江宁一处古文化遗址参观考察的南京市民方青松,在附近忙碌的施工现场与明城砖“偶遇”,立即将这一线索报告给了文物主管部门。这是南京群众积极参与守护明城墙活动中的一幕景象。(12月4日 《 人民日报 》)
作为六朝古都,十朝都会,南京极具中国古城代表性的城市城墙是最具影响和价值的文化遗产,承载着历史记忆和文明底蕴,构成了我们这个民族的文化基座。但是由于历史上多种原因,城墙有些地段被拆毁,大量的明城砖流失民间。去年以来,南京市文广新局、古都城墙保护基金会等部门联合举办“颗粒归仓守护城墙”活动,激发了群众参与守护明城墙的积极性,让明城墙成为了“民”城墙,南京市民们在这铭文城砖上又镌刻上了文明密码。
作为重要的历史文脉,城墙是有生命的。南京的明城墙城砖上印有铭文,这些铭文为后人留下了丰富的文化信息和珍贵的历史资料,具有很高的文献价值,这是中华民族五千多年灿烂文明和博大精深文化的象征。每当后人亲眼目睹这些“活化石”时,内心总会激发出一种历史的厚重感和强烈的民族自豪感。从这个意义上讲,保护南京明城墙,就是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传承历史文化与文明。
明城墙变成“民”城墙,见证管理者智慧。文物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承载着历史的记忆,印刻着文明的痕迹。我们虽无法回到过去,但可以通过古人遗留下来的碎片来还原历史文化,从而知兴衰荣辱,用优秀传统文化厚植道德沃土。南京市保护明城墙,既注重立法,又注重引导群众参与。1996年实施的《南京城墙保护管理办法》,2004年修正,2015年又升格为《南京城墙保护条例》,明确界定了散落的城墙砖的产权为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有、使用、买卖、刻划或者损坏。在此基础上又举办守护城墙活动,向社会广泛征集散落的明城砖线索,使群众逐渐认识到,保护老祖先的文化遗产,不仅是文物工作者的责任,也是每位公民的担当,进而将守护城墙付诸行动。
明城墙变成“民”城墙,更需政府率先垂范。国家文物保护法的明文规定,地方各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这充分表明,保护文物,地方政府要“守土有责”。南京市从市政府大院开始,曾于2013年自动拆除了大院紧靠明城墙的5栋老旧建筑。这种政府率先垂范自拆楼保古城墙的做法,对群众积极参与守护明城墙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进而创新了明城墙文化遗产保护模式,从单一由政府主导向整合社会各方力量、群众广泛参与转变,让老百姓发自内心去珍惜和保护老祖先的文化遗产。
我们要为明城墙变成“民”城墙点赞,因为“民”城墙城砖上镌刻着文明密码,给更多城市开发与保护提供了极具价值的生动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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