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28 10:50:24 来源:文明风
文明单位爱心捐赠
文明风8月28日讯(通讯员 吴彩云)8月27日早晨,一个阳光灿烂的星期天,永安市山边街27号平日安静的小院内,此时彩“幅”招展,门庭若市,人来人往,2家省级文明单位:永安法院和永安市财政局的志愿者,忙着搬运单位干部职工捐赠的“爱心”物品,包括大米、食用油、衣物等,赠送给“爱心超市”。
永安法院志愿者对征集爱心捐赠物进行盘点、验收
这家“爱心超市”,是永安市首家民办“爱心超市”,由永安民间爱心人士组成的燕城爱心协会,携手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宿管会,共同倡办。从今年4月16日开始,每个周日上午面向全市低保贫困家庭免费开放。受助家庭凭户口所在地的低保证明、贫困证明、重大疾病证明,到燕城爱心协会领取“爱心购物卡”,然后凭卡到“爱心超市”免费领取生活物资。
从此,每周日向全市贫困家庭免费发放爱心物品的同时,在同一地点征集收纳个人和集体捐赠的物品,作为“爱心超市”持续的“货源”。
困难群众在领取捐赠物质
永安市委文明办把爱心城市培育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品牌”之一,持续开展创建,从“文明单位扶贫济困”、到“文明单位爱心助学”、再“市民自驾爱心送考”等。积极支持和引导民间公益行动,将此纳入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内容,4月份“爱心超市” 运营时,给予3000元的“启动资金”支持;8月10日又印发文件,组织全市各级文明单位参与“爱心超市”志愿服务活动,文件特别对省级文明单位具体制定“排班表”,每月安排2家省级文明单位参与该项活动,文明单位在每月最后一周的周日上午8:30至11:30时段,集中把职工捐赠的物资,运到位于山边街27号的“爱心超市”,并组织志愿者参与向困难群众发放爱心物品活动。三明级、永安级的文明单位,自行安排参与活动。
至此,永安市各级文明单位以“文明带头”行动,支持“爱心超市”工作,使该项民间公益活动,通过文明集体的“渲染”,声势更大,影响更大,以引导更多的人参与爱心捐赠活动,为全市困难群众送去更多的帮助和温暖。
“爱心超市”面向全市爱心人士和爱心单位征集七成新以上的生活日用品,每一位捐赠物品的爱心人士或单位,都将获赠一本“爱心存折”,在永安的“时光银行”记录爱的美好点滴……让人们的爱心得到认可,让“爱心超市”得以继续。(永安市委文明办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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