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 ( 文/厦门日报记者廖慧娟卫琳 图/厦门日报记者黄嵘)厦门文明创建再提升既要讲“面子”,营造好城市环境,更要重“里子”,提升市民素质。既要争奖杯,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更要重口碑,让文明厦门赢得外地人的称赞,获得本地市民的点赞,真正把厦门建设成为全国文明城市的典范,助力我市“五大发展”示范市建设。 ——陈高润
【对话】
以“四化”推动文明创建再提升
记者:今年,厦门将迎来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考评验收,9月份举办的厦门会晤也是对文明厦门的全面检阅。文明创建进入了新阶段,将如何实现再提升?
陈高润:厦门的文明创建经历过整治“脏乱差”阶段、“讲文明树新风”阶段,现在已进入需要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六方面全面推进的阶段,要努力实现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双提升。
作为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的城市,厦门的文明创建工作接下来要在科学化、现代化、社会化、法治化上下功夫,要吸取先进的经验,用好科学的手段,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运用法治规范约束一些不文明行为,从而突破问题短板,实现我们的目标——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把厦门建设成为全国文明城市的典范。
记者:厦门的文明创建当前面临着哪些难题?将如何突破?
陈高润:当前深化文明创建主要面临着四大问题:环境“脏乱差”时有回潮,市民素质参差不齐,城乡文明程度存在差距,城市精细化管理尚待提升等。针对环境“脏乱差”回潮问题,我市已成立文明创建指挥部,将问题细分六类,每个工作组由一位市领导牵头,一个市直部门负责具体推进。市委文明办还将继续联合市城管考评办、厦门日报社等开展“文明创建暗访团”行动,以曝光促进问题的整改。针对城乡文明差距的问题,将在岛内加强文明城区建设,在岛外加强文明村镇建设,重在推动环境整治和移风易俗。通过以城带乡,促进均衡发展。
德治 法治制止不文明
记者:市民文明素质的提升并非一朝一夕就能达成,我市将从哪些方面去推动这项工作?
陈高润:市民文明素质的提升要立足从小事小处做起。比如倡导文明礼仪,不要提一些空泛口号,而是要从小处着手,当家里来客人时引导孩子如何礼貌待客,过马路时不闯红灯等,使文明行为成为一种自然习惯养成。下一步,我们将更好地发挥社区书院文化育人的作用,促进新厦门人积极融入厦门文明创建;开展市民文明行为示范月活动,倡导人人遵守文明公约;加强文明校园建设,通过小手拉大手,推动市民文明素质的整体提升。
记者:有人说“文明全靠自觉”,那么,对于一些通过宣传引导和道德约束仍无法遏制的不文明行为,是不是就没辙了?
陈高润:“德润民心、法安天下”,破坏共享单车等不文明行为表面上看是道德缺失、社会失序,实质是法律缺位。我们将积极推动一些道德要求上升为法律规范,用法治手段来规范、约束、整治一些道德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市人大将制定《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乱扔垃圾、占道经营、行人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不仅要被道德谴责,还会被法律重罚。有了法规,还要严格执法,真正使败德违法者受到惩戒、付出代价。通过德治和法治的紧密结合,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推动我市文明创建常态长效。
【人物印象】
全国文明城市是厦门的金字招牌,这块招牌的分量,履新不久的市委文明办主任陈高润感受颇深:“这是全市人民共同努力扛回来的奖牌,是奖杯更是群众的口碑,已经成为这座城市的灵魂,它时刻提醒着我们,文明创建路上不能止步!今年我市提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就是要求在高平台上实现新提升。”
刚刚参加完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陈高润特地拐道到杭州“取经”,带着厚厚的一叠记录材料回到厦门,希望他山之石能给厦门一些借鉴和启迪。
接任市委文明办主任前,陈高润曾做过5年法院工作,8年乡镇工作,12年政法工作。法律专业出身又富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他,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他认为“不管在任何岗位,都要着眼于解决问题,从而推动工作,促进发展”。这种“解决问题”的实干作风也被他带到了新岗位。目前,市委文明办已梳理出文明创建中存在的系列问题,列出一项项任务清单。“从问题出发,求解决之道,向目标迈进。”他表示,深化文明创建,让市民共享创建的成果,就是为了让我们的城市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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