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深入宣传和贯彻实施
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高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这是我国文化领域的一件大事、喜事,标志着我国文化法治建设取得了新的可喜进展。
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的第一类项目,也是近年来不少全国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一项立法工作。2014年4月,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牵头,成立了由中宣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同志组成的起草工作机构,正式启动立法工作。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各有关单位、专家学者、文化界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大力协助支持。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立法工作仅用两年多的时间就结出了硕果,使这项重要立法任务得以顺利完成。
宣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座谈会的召开,是一次深入学习领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重要意义的交流会,也是一次齐心协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贯彻实施的动员会。各参会单位的负责同志以及专家代表都作了发言,从不同角度对贯彻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也谈几点意见。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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