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市民素质,培养爱干净、讲卫生的好习惯,形成“我的城市我的家”的良好社会风气,自10月24日起,河南省汝州市六城联创指挥部将联合该市执法局、交警队、报社、电视台等部门上街曝光不文明行为,尤其是不文明交通行为。对于被曝光的?人员不仅会在媒体上予以通报,还会给予处罚。(10月27日,大河网)
现实生活中,在不少地方确实存在随地吐痰、垃圾乱扔乱倒、广告乱贴乱画;随意摆摊设点、沿街叫卖、车辆乱停乱放;在城市主干道、行道树上、繁华街区乱拉乱挂等不文明现象。这些不文明行为不仅损害了个人形象,而且污染了生活环境,破坏了市容市貌,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危害群众身心健康,影响市民的生活质量。尤其是随意摆摊设点、沿街叫卖、乱停乱放;妨碍了人和车辆通行,对过往车辆和人的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甚至容易发生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也与文明卫生城市格格不入的,有悖于建设和谐安定社会的要求。
这些不文明行为现象的存在,自然与个人的素质不无关系,与卫生设施、摊点和停车点设置不合理不无关系,但与有关部门管理不到位也不无关系。更甚者某些管理部门的掌权人员还循私收取个人好处费,当保护伞,纵容随意摆摊设点、沿街叫卖、车辆乱停乱放等不文明现象的存在,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通过媒体把这种不文明行为曝光,可以让当事人脸上无光,增强文明意识。更多的市民从中也可了解到这种行为的不文明,对不讲文明的人有一定的教育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人们的行为举止,可以一定程度上改变城市的“脏乱差”情形,将城市文明和形象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不过,如果有的人可能会不在意媒体曝光,而我行我素,你曝你的光,我做我的,那么媒体曝光对这些不文明行为的人又能起多大作用呢?换言之,媒体曝光并非万能,不能使所有人从意识上愿意改变,因此而约束自己的行为,不做不文明的事。何况媒体曝光不文明行为的人也不够人性化。这样抓不文明,是在不文明之后,完全也是有点本末倒置。
由此可见,诸如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大众传媒曝光不文明行为,不是解决问题的主要方法,而只是揭露不良陋习,弘扬文明行为的一种辅助形式。要有效地遏制不文明行为,需要多措并举,使工作常态化。最为根本的是采取宣传教育让他们从意识上到行动上真正改正错误行为。要多部门协作联动,运用各种载体、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开展全民文明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市民的城市意识、文明意识和公德意识。要合理地设置卫生设施、摊点和停车点方便群众使用。有关部门既要齐抓共管,又要明确城市建设和管理部门的分工与职责,市政部门应负责抓好公共设施的养护、维修和管理。城管执法、交警巡警和工商部门要对占道经营、违章作业、乱停乱放等不当行为进行执法处罚。城管、交警、巡警要加强街面巡查工作,做到监管常态化,杜绝随意摆摊设点、沿街叫卖、乱停乱放。要严格考核。要制订规范性文件,并组织文明卫生监督检查小组,不定期、不定点地随机抽查、评价,促使管理的部门履行责任,防止腐败问题产生,从而切实抓好这项工作,引导群众做文明公民,树立文明城市整体形象。(漳平市委文明办 陈开冬)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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