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开展,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与城市文明水平,2015年2月厦门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后,市文明委提出了“将厦门打造成为全国公共文明行为典范城市”的创建目标,并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公共文明宣传力度、打造公共文明特色品牌等,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市领导为文明出租车车队贴文明标贴
一、主要作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
2015年3月,厦门市召开了全市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典范城市座谈会,研究部署公共文明行为典范城市创建工作,思明、湖里、海沧等区及交通、旅游、卫生、交警、教育等相关部门提出推进思路。随后,厦门市委文明办制定出台了《厦门市创建“全国公共文明行为典范城市”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创建目标、活动与责任分工等内容。各区、各部门也按照职责分工,根据各自职能分解任务并制定了本区、本部门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市民公共文明行为示范月”启动仪式
(二)大力宣传引导,营造公共文明氛围
厦门市委文明办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文明小白鹭,陋习我说不”活动的方案》,引导市属主要媒体围绕“文明小白鹭,陋习我说不”这一主题积极策划报道宣传。通过媒体广泛征集厦门文明使者形象代言人———文明小白鹭。制作向不文明行为说“不”公益宣传片,投放在电视台、电梯移动电视、户外电子屏幕、公交车城市T 频道等。连续两年开展“市民公共文明行为示范月”活动,广泛开展市民文明讲堂、文明小白鹭社区公益行等活动,全面推进文明小白鹭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引导市民告别不文明行为。启动“善行厦门日行一善”活动,进一步引导市民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无饮食示范站点、路线启动仪式
(三)分类创建,打造品牌特色
厦门市委文明办结合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在各区开展公共文明行为示范基地建设,作为作为引导市民践行公共文明行为的示范点;思明区城市义工协会和南普陀寺联合发起践行垃圾不落地及“善心善行365”活动;湖里区开展“做第二故乡文明创建的主人,争当抵制不文明行为的使者”主题活动;集美区推出文明使者“阿集”“小美”,开展“文明新风进村居———向不文明行为说不”系列活动;公安交警部门提出建设“文明交通示范城”,成立“义务交警队”,开展“呵护斑马线”行动;交通运输部门在设立公共文明行为示范公交站、公交路线,在重点旅游线路推广“无饮食车厢”;市教育局举办“争当文明小白鹭”主题活动启动仪式,发动全市各中小学开展“文明小白鹭”的教育教学活动;市卫计委在全市各大型医院开展“最有人情味医院”建设。
厦航志愿者与台湾旅客现场互动,开展文明出行宣传
(四)开展专项整治,解决难点问题
市公安局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加强对行人乱闯红绿灯,车辆不按规行驶、乱变道、乱停放等,以及渣土车、三轮车、电动车违规上路、乱行驶等交通乱象的持续整治;市建设局开展城乡家园清洁行动,加强文明工地创建,严禁建筑工地废土乱撒漏;市政园林局持续开展垃圾不落地、整治“牛皮癣”等行动,维护公共设施整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各种占道经营、不规范户外广告等持续整治,并加大对沿街店面商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监管与处罚力度。
命名公共文明行为示范学校
二、主要成效
通过两年的创建活动,厦门市公共文明行为典范城市创建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在全市营造了良好的社会风气,形成了政府重视、媒体关注、市民参与的新格局。2016年1月,在北京召开的第二届城市民生建设与民生保障论坛暨2015社会治理创新经验交流会上,由厦门市委文明办报送的“全面提升市民素质,打造全国公共文明行为典范城市”案例获评2015民生改善优秀案例,厦门也由此荣获“全国民生改善十佳典范城市”荣誉称号,是全省唯一获此荣誉的城市。同时,在2015年度省级文明城区测评中,厦门市各区测评成绩也显著提升,全省前六名,我市独占5名。
三、经验启迪
创建公共文明行为典范城市,是厦门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之后,文明创建进入新阶段,如何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再谱文明创建新篇章,如何在美丽厦门共同缔造中塑造市民共同精神,如何有效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如何回应市民对文明城市的新期望新要求等进行新的思考、新回应,是对“新常态”下的创建方法、路径的有效探索。城市文明创建的成效,最终还是要体现在市民文明程度和文明素质的提升上。创建公共文明行为示范城,作为厦门市新一轮创建的重要抓手,成为文明创建又一响亮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