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2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王永珍)国家发改委日前在相关调研中认为,福建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以来,在7个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做法经验、工作体系和制度机制,具有重要的示范推广价值。
落实主体责任,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福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绿色发展,守住“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建立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切实强化党政同责、落实属地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围绕“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主线,推动经济绿色化。福建坚持绿色富省、绿色惠民,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改造经济存量、构建绿色增量,努力提升经济绿色化水平,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十二五”期间在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7%、人均GDP达10915美元的同时,能源资源消耗强度保持全国先进水平,森林覆盖率达65.95%,连续37年保持全国第一,成为水、大气等环境质量总体优良的省份。福建从树立绿色思想到推动绿色布局、推进绿色生产、倡导绿色文化,使绿色成果由群众共享,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
坚持“多措并举、上下游联动”,实施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福建流域河网密布且自成体系,12条主要水系均发源于本省,除汀江外又都在本省入海。从“九五”开始,福建省就着手组织实施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推出包括河长制、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山海协作等在内的“组合拳”,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2015年,全省12条主要河流 Ⅰ ~Ⅲ类水质比例为94.0%,较同期全国七大流域平均水平高出近30个百分点。
弘扬“长汀经验”,全面推进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自1983年起,福建即在长汀县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其成功实践已成为我国南方水土流失治理的典范。从2012年起,福建将长汀经验推广至全省范围,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至2015年底,全省水土流失率降到8.87%,处于全国先进水平。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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