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国家旅游局公布了《旅行社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针对近些年频发的游客不文明行为、出游安全、不合理低价等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
旅游本来是人民群众举手欢迎的好事,党和政府、社会各界也在为群众旅游创造更好的条件,但一些不文明的旅游行为却为这项福利增加了污点。国家旅游局将治理不文明行为上升到法律层面,无疑会起到从严“治景去污”的重要作用,对群众放心出游将提供重要法律保障。
不文明行为的产生具有多种原因,既是社会管理问题,又是道德教育问题,所以必须坚持“迈开两条腿、管好三种人”,方能达到综合治理、群众满意的效果。
“迈开两条腿”,就是坚持法律约束与道德教育的同步施力。旅游涉及到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就应该在法律层面上予以明确规定,划出文明出游的“底线”和“火线”,让人们知道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真正把不文明行为关在法律的笼子里。其次要加强道德教育,近几年针对文明出行的道德宣传、公益广告已经形成良好氛围,但要让每一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做到文明旅游,还需要坚持不懈地做下去,时时刻刻提醒人们,引导人们互相提醒,切实从思想层面、道德层面实现对不文明行为的治本作用。
“管好三种人”,就是管好旅游景点、旅行社、游客等三个群体。近年来,关于旅游景点的不文明行为曝光不少,国家旅游局也加大力度进行整治和纠正,努力还群众一个良好的旅游环境。今年8月3日国家旅游局再次对2家5A级景区降级、对3家5A级景区严重警告,体现了“眼里揉不进沙子”的高标准严要求。治理景点“污点”,要以问责倒逼旅游服务水平的提高,降级摘牌要大胆用经常用。
第二种是旅行社。群众出游最担心的就是遇到一个不道德的旅行社,“欺客”、“宰客”现象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对于主管部门而言,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营造和谐旅游环境为目标,加大对“黑旅行社”、“黑导游”及其他违法损害游客利益行为的打击惩治。对于旅行社而言,要找准自身在市场中的定位,决不能为盈利而牺牲游客利益,这样的行为既不合法,也不利于旅行社的发展壮大。
第三种是游客。必须承认,绝大多数的游客都能做到文明旅游,不文明问题只是来自小部分人,但还是应该引起足够重视。作为旅游出行的人,是因为热爱自然风光和文化古迹,也是为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决不能因为自己的不文明行为而忘了“初心”,为旅途增添不愉快。同时,不文明行为不仅仅是乱刻乱画、争吵打架等等这些明显违反道德和法律的事情,有时候还涉及到其它国家和地区的民俗习惯。但只要我们有一颗文明的心灵,就会自觉遵守法律、道德、民俗及其它规定。文明旅游其实很简单,就在我们心中。(董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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