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作”化解诚信建设“三多三少”
化解诚信建设“三多三少”,要常态联作。诚信建设需要高调宣传,营造社会氛围,但不能仅仅作为活动去造势,而应该把着眼点放在常态长效机制建设上。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是我国首部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提出了行政监管性、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四个方面的约束和惩戒措施。如果说,这个《信用规划纲要》是信用体系建设的蓝图,那么,要把蓝图变为现实,就需要进一步细化工艺流程,建立环环相扣的机制。笔者认为,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尤为重要,而且多部门“联合”编织信用的“经纬线”,协调配合,联合发力,共同起作用至关重要。通过自律他律并用,以惩戒失信为守信撑腰,以激励守信来营造信用环境,促进失信者信用意识回归。用强力的制度执行力,对诚实守信行为给予激励和保障,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得到应有的回报和尊重,不断鼓起信心和勇气。
“诚信者,天下之结也。”诚信建设,人人都是受益者,也是建设者,化解诚信建设“三多三少”,也需要人人联手,建立紧密相连的命运共同体。让我们行动起来,人人出力、个个尽责,在市场经济和全球化浪潮的洗礼中,共同赓续诚信血脉、推进诚信建设,合力托起一个讲信修睦、崇德向善的诚信中国。(昕言梅)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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