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距离糖厂失败10余年后,陆续留洋回国的刘家子弟开始商量该做什么,这些见过世面、对外面的新鲜事物充满兴趣的年轻人首先把目光投向电气行业,因为在他们看来,没有电就谈不上民族工业的立足和发展。1910年(清宣统二年),刘家5兄弟与陈之麟、林徽因父亲林长民等人,将一年前刚开办就因资金不足、设备残缺而难以为继的耀华电灯公司买下,创建福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开办时股本定为12万元,刘家出资4万元,占股本的三分之一,由刘学恂次子刘崇伟(字健庵)为发起人,担任公司董事兼经理,五子刘崇伦(字雅扶)为技师长(总工程师),刘家一开始就掌握了公司的经营和技术管理权。
1911年福州电气公司开始向福州城内和万寿桥两岸供电,从此一到夜晚便漆黑一片的福州城开始出现了点点灯光。1911年电灯用户234户,电灯数2998盏,1924年电灯用户11743户,电灯数64953盏。公司起先仅限于提供生活照明用电,1920年前后,逐渐扩充到提供生产动力用电。随着业务的发展,公司规模也不断扩大,发电能力由1912年的300千瓦增至1927年的2500千瓦,固定资产增至220万多元,利润也逐步增加,每年纯利保持在15万元左右。
初战告捷使刘家子弟深受鼓舞,很快他们又接办了福建电话公司。福州早在1897年就设有电话,是由德商置办的磁石式交换机,只在各国领事、洋行及部分洋人住宅间通话。1904年,福州总督衙门安装磁石交换机,但仅供官府使用。光绪三十年(1906年)创设的官商合办的“福建电话公司”,是福州市最早的商业性电话,但规模很小,电话号码仅百余号。民国成立以后,官方拟将电话移交民办。1912年,刘家以1.5万元的价格接办,成立福建电话股份有限公司,刘崇伟任公司董事长兼经理。当时电话还是奢侈品,无法像电灯那样走进千家万户,但机关、学校、医院、商店、公司、工厂已普遍使用。公司发展较稳定,电话机从200多架增加到800多架,电话费收入也逐年增长。
随着电灯、电话用户的不断增多,“电光刘”的美誉不胫而走。为进一步壮大经济实力,刘家将发展实业的抱负逐一付之实施。为开辟动力用电途径,先后创办电气公司附属修理厂、精米厂、炼糖厂、福州冰厂、福州油厂、建兴锯木厂等;为解决电力燃料问题,1920年在建瓯创办梨山煤矿股份有限公司。
刘家还设立大用和同光两个电料厂;1922年设立电气公司分支机构——连(江)琯(头)电灯公司;为垄断电料的供销,创办玻璃厂专制灯泡和灯罩;为解决资金困难,1922年还在福州城内和南台两处设立存款处,吸收社会游资。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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