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城市有七八条建设路、公园路等重名街道,有的城市存在不少曼哈顿、威尼斯等洋地名……不规范地名的存在给群众出行带来诸多不便。为清理整治“大洋怪重”等地名不规范现象,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2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3月22日 新华社)
按说地名,不就是起个名字吗?其实,起个漂亮的、前卫的名字也是可以的。不过,搞成些博眼球、搞笑、搞怪,倒是也让笔者醉了。而更为重要的是,起名“大洋怪重”不合法也不文明。
从依法命名角度而言,1986年国务院颁发了《地名管理条例》,而后续的《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也是为了推进我国地名标准化进程,不断提高地名管理水平,而制定的实施细则。通过通读《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我们可以发现,第八条 地名的命名应遵循下列原则:(一)有利于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二)反映当地人文或自然地理特征。(三)使用规范的汉字或少数民族文字。(四)不以外国人名、地名命名我国地名。(五)人民政府不驻在同一城镇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其专名不应相同。可见,我们那些“大洋怪重”早已违法在先。
从文明命名角度而言,公众对那些假大空、低俗的命名也是深恶痛绝,以至于到了无语的程度了。地名命名一定要严谨、文明、响亮、便于记忆就好了。如果我们一味地靠出位、另类、奇葩搏出位,必将遭到公众的唾弃。不管是地方职能部门、个体商户等等一定不能拿着搞笑、奇葩当成自己出名、得利的工具与手段。其实,我们该拼的是设施建设与服务,而不是这些毫无价值的东西。只有当事人明白了这些粗浅的道理之后,才能触及他们的灵魂,让他们重新回归文明之路。
当下,我们那些奇葩命名也是不少的,我们必须从法治、文明两个角度去发力,从两个角度去深度思考,不能盲目高射炮打蚊子,也不能漫天刷浆糊。有鉴于此,我们必须理清问题的主流、抓住问题的 主要矛盾。唯有如此,才能切实提升公众文明命名的素养。一言以蔽之,只有如上去操作,才能用法治和文明两把利剑切实规避那些“大洋怪重”奇葩现象。(任天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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