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现场
文明风3月15讯 今年3月15日是第34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上午,泰宁县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 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维权防范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增强广大经营者自律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努力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在金湖景区下坊码头,金湖工商所的工作人员走进游客服务中心,向过往游客宣传景区相关情况和消费维权知识,耐心解答游客所关心的问题。
在市民广场,县工商局、食药局、人行等多部门通过展示假劣商品、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疑问、悬挂横幅等方式,向市民普及消费维权知识,介绍常见消费侵权行为和表现形式,呼吁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天,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近3000份,接受现场咨询500余人次,受理消费申诉十余件,当面解决5件。
泰宁县工商局副局长张勇说:“今年消费者的主体是‘新消费、我做主’,主要是树立消费者优先的理念,倾听消费者的声音,重视消费者的诉求,满足消费者的需要,树立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泰宁县委文明办 供稿)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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