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3月14日讯 3月10日,市文明委召开主任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受市文明委主任陈家东、第一副主任檀云坤的委托,常务副主任阮开森主持召开会议,副主任吴景辉、兰万安参加会议。市文明办主任黄江辉就有关工作作汇报和说明,其他文明办班子成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研究讨论了《2016年漳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2015年度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实地测评工作情况通报》、《2015年市级以上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学校、社区)“一票否决”审核处理意见》。
会议指出,文明县城(城市、城区)创建活动是推动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提升城市品位的有效载体。对去年受省文明委委托测评7个县(市、区)的情况要如实反馈通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推动落实整改,切实让老百姓在创建中受益。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创建工作的指导,建立文明办领导挂钩机制,经常性深入基层调研指导。要健全完善考评机制,推动各地重平时、重日常、重实效。
会议强调,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关键一年,必须全力做好2016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为推动富美漳州建设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丰润的道德滋养、良好的文化条件。一要以测评体系为导向,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二要以深化文明单位创建为基础,夯实基层各类创建工作;三要以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四要以公益广告为抓手,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五要以榜样引领为动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六要以提升文明形象为目标,切实加强文明旅游工作;七要以制度化建设为重点,深化志愿服务活动;八要以培育诚信文化为关键,扎实推进诚信制度化建设;九要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队伍建设。
会议同意,根据省、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和《精神文明创建评先审核中行使“一票否决”的实施细则》,对有关文明单位(村镇、学校、社区)分别作出通报批评、撤销荣誉、取消申报资格等处理。(漳州市文明办供稿)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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