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4个单位获全省文明交通示范称号
文明风12月22日讯(通讯员 叶春晓 程文伟)近日,福建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通报2013-2015年度全省文明交通示范单位、社区、学校、行政村及文明交通驾驶人、志愿者名单,宁德市共有11个单位和个人上榜,其中,福安市松罗乡政府、阳头街道阳春社区、市特殊教育学校和穆阳镇溪塔村分别荣获全省文明交通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学校和示范村称号。
近年来,福安市积极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创建活动,将其作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改善道路通行秩序、缓解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措施,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松罗乡政府率先在全省推出道路交通安全首遇责任制,开创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新模式;阳头街道阳春社区设立交通安全工作站,做到“交通管理进社区、服务群众零距离”;市特教校增设道路交通安全课,试行专门为弱势儿童群体编制的“特殊教育道路交通安全”常识读本;穆云乡溪塔村建立宁德市首个交通安全示范村和农村交通安全服务站,这些举措有效推进了全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进程,营造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福安市文明办供稿)
责任编辑: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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