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委文明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省直机关文明办,省公益广告宣传专门工作小组成员单位,福建日报社、省广电集团,有关高校党委、企业单位,各获奖作品作者:
根据中央文明委、省文明委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切实提升全省“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水平,省委文明办下发了《关于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原创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闽委文明办〔2015〕10号),面向全省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原创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大力发挥行业系统、新闻媒体、广告动漫企业、民间文艺协会组织作用,采取集中创作、委托设计、公开征集等多种形式,围绕“中国梦”宣传教育、核心价值观建设、诚信建设、志愿服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倡导良好家风、树立法制观念、建设生态文明,特别是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礼仪、垃圾治理、食品安全等内容,制作推出了一批表现力强、感染力强、传播力强的公益广告,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经各地遴选推荐,共征集各类公益广告作品1131件。通过专家评审、主办单位审核、社会公示等,共评选出公益广告原创作品平面类18件、广播类18件、影视类15件、手机类8件和网络类11件,现予以通报。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并发给证书。
希望获奖者再接再厉,继续创作导向鲜明、形式丰富,创意新颖、贴近生活,既体现时代特征又突出传统元素和福建特色,寓教于行,寓教于乐的优秀公益广告原创作品。各地各部门要切实运用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获奖作品,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建筑围档、户外广告牌(栏)等多种媒介大力度、经常性刊播,推动形成传播先进文化、弘扬新风正气的强大声势,为推动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凝聚强大正能量、营造良好环境。
附件:全省“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原创作品征集评选活动获奖作品名单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