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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丽
黄志丽
黄志丽,女,汉族,1972年3月生,中共党员,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扎根基层审判一线13年,黄志丽坚持“因案施策”,严格依法秉公办案,先后审结民商事案件5034件,被群众称为“知心法官”。
从事法院审判工作起,黄志丽经常深入乡村、社区,走访当事人。坚持“因案施策”,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大力宣扬家庭传统美德,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中提醒当事人诚实守信,在审理相邻纠纷案件中主张谦恭礼让、和睦相处,在审理赡养抚养案件中弘扬敬老爱幼美德。她经办的案件40%七天内审结,调解撤诉率达93%,服判息诉率99%以上,被称为明断是非的“快枪手”。
黄志丽平均每天办结近2件,上诉率不到3‰,是大家公认的“办案标兵”。面对高强度的办案压力,黄志丽从不叫苦叫累。
黄志丽还在群众家门口创设了“黄志丽法官工作室”,坚持每周两次进社区、下农村,开展巡回办案、诉前调解、法律咨询。工作室成立以来,共为群众答疑解难474次,进社区、企业、居民家中法律服务134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59件次,巡回办结案件94件,诉前联动化解民事纠纷505件。目前,芗城区已经有5个“黄志丽法官工作室”。
黄志丽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最美基层法官、全国模范法官、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荣登“中国好人榜”。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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