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9月10日讯(通讯员 赖征源 吴美慧)今年以来,宁化法院在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下,深化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着力探索集约化执行,利用各类专业化平台打好执行“组合拳”,有效破解执行难,助推诚信建设。
快速出击布“天网”
“程法官,根据电脑摇号分案,这个案件由你承办,申请执行标的为120万元。根据系统查询反馈,本案被执行人张某名下有巨额银行存款的流水信息,在城区范围内有房产登记信息。”宁化法院执行局内勤向承办法官汇报到。
“好的,谢谢。我立刻就去处置。”
分到执行案件后,承办本案的程法官立刻发起冻结被执行人张某的银行存款,并及时通过12368平台向被执行人发送有执行内容的短信,通知其履行义务。短信发完后,程法官还将本案被执行人刘某添加到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上面看到的是宁化法院执行局对执行案件的一个工作流程,即在执行案件立案后,立即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并通过查控天网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土地、车辆等进行冻结。为确保被执行人不至于到处“跑路”,宁化法院执行局还将被执行人列入“老赖榜”。于是,很多案件的被执行人在收到有执行内容的短信时,便发现自己已经无路可走,只能到法院还钱。
多平台曝光老赖
“法官,你好,怎么城区广场LED和宁化在线的官方公众号上面有我女儿的身份信息?”
“你女儿有一个1000多元的小标的额案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只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了。”
“这样,那我现在就过来帮她把钱还了,这样挂着太丢人了。”
今年以来,宁化法院充分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对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并且有抗拒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虚假诉讼、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等情况的应当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进行信用惩戒。同时,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修正出台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根据该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被执行人均应被限制高消费。
“失信名单系统是在全国范围内生效,被执行人无论到哪都会受到其约束,它范围比限制高消费的范围更大、更广,因此,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的范围包括禁止一些高消费行为,诸如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乘坐高铁、飞机等。同时,我们今后还将通过宁化在线网站、门户网站、张贴公告、电视台滚动播放等方式对失信人员进行信用惩戒。”宁化法院执行局局长张仁华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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