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临城镇落实“河长责任制”构建“山清水秀”家园
文明风5月26日讯(通讯员 曾晓 丘添昌)上杭县临城镇围绕新农村建设,将河道整治和“美丽乡村”创建工作有机结合,保持流经境内的河流河清水洁、岸绿鱼游的良好生态环境,除了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对全镇所有河道进行全面疏浚、保洁外,还积极落实“河长责任制”,使河道成为生态走廊和群众休闲的场所,成为新农村建设中的亮点。
该镇建立健全“河长制”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机制,由镇长担任河段长、村居主任担任专管员,镇直办有关单位负责具体联系,还设立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做好“河长制”实施和流域保护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河段长负责督导分段长、专管员及联系部门履行职责,协调河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上下游之间纠纷,组织整改包干河流突出问题,开展水环境应急事件处置,协调处理流域保护管理、水环境综合整治的重大问题。
分段长具体承担挂钩河段“三条蓝线”划定与管理、河流调查建档和管养、水功能区监管、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监管和安全隐患整顿及应急处置、联合执法等工作。
专管员具体承担辖区内“三条蓝线”划定与管理、河流调查建档和管养、水功能区监管、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监管治理和安全隐患整顿及应急处置、联合执法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水生态水环境保护修复与治理工作,按年度组织实施。
具体联系部门协助河段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定期开展日常巡查,主要对相关河流及两岸环境卫生和“四乱”问题(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及其他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河段长,并做好书面巡查记录。
随着全镇一系列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组合拳的深入实施,一条条河流恢复了往日的清澈,两岸绿意盎然,宜居宜业的“生态美丽乡村”正在逐步形成。 (上杭县委文明办供稿)
责任编辑:卓志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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