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见义勇为英雄享受定期抚恤补助
文明风4月13日讯(通讯员 许福良 张道深)年初,惠安县三名见义勇为英雄,即黄塘镇碧岭村杨福成、辋川镇更新村陈培川、东桥镇后建村曾培桂,分别领到定期抚恤补助金每月4810元、2622元、677元,杨福成因重度残疾还加发护理费每月545元。此举是为了抚慰勇士,保障他们的合理权益,缓解他们医疗、生活、养老等方面的困难。
根据2013年7月民政部新修订的《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致残的人员,可参照残疾军人评定残疾等级,领取相应的定期抚恤补助金。2014年,惠安县民政局联合县公安局,组织以上受到县级表彰的见义勇为好人,参评伤残等级。经省市见义勇为医疗专家组检查、鉴定,福建省民政厅审批,杨福成同志被评为因公二级、陈培川因公五级、曾培桂因公十级。
杨福成为抢救乡邻沼气中毒,不幸致残,行动不便,语言表达不清。陈培川与偷窃摩托车的歹徒搏斗,身受多次刀伤而致残。曾培桂与砍杀学生的歹徒搏斗,造成粉碎性骨折、脑震荡。英勇之举可歌可泣, 得到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惠安县委文明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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