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出台志愿者礼遇办法
东南网4月1日讯(福建日报 王明杰) 日前,晋江市出台《志愿者礼遇办法(试行)》,将经合法注册、正常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纳入星级志愿者认定范围。
据了解,参与志愿者服务时间累积满100、200、300、400、500小时(3年为一周期)分别认定为一至五星级志愿者。学生志愿者服务时间纳入综合素质评定。新晋江人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时间纳入流动人口市民化积分优待管理,参加志愿服务每满10小时积1分(最高限10分)。
责任编辑:金婷 |
相关新闻
- 2015-03-30福安三中青年志愿者开展“赏桃花、学雷锋、献爱心”活动
- 2015-03-30厦门光明志愿者环岛路倡文明 掀起文明“小旋风”
- 2015-03-30华侨大学志愿者服务队挂牌 今后少林寺将有免费导游
- 2015-03-30女子十余年坚持不懈寻找亲生父母 志愿者为她谱曲
- 2015-03-30第33届爱鸟周活动举行 志愿者的宣传新颖独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