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这里,有教师,有公务员,有企业员工,寒假还有一些学生志愿者,而来自农村的志愿者要占到一半左右,因为他们的工作时间相对比较自由,平时的值班工作还真亏了他们。”自从爱心献血屋建成以来,大门一直敞开着,就连正月初一也照常服务。(绍兴文明网)
在很多人的想象中,活跃在城里各个社区、学校、敬老院以及其他公共场合的志愿者,大都是由城市市民组成的,这其中罕有农民兄弟的身影。农民之所以成为志愿服务队伍中的“稀客”,一方面是因为志愿服务组织大都都设立在城里,到目前为止,志愿服务组织还没有完全延伸到广大的农村地区,这样一来,农民对于志愿服务的宗旨和意义也缺乏相应的了解,即便是有意参与其中,也因为没有没有专业志愿者的引荐而无法实现。另一方面,因为农民生产、生活有别于城市居民,可能城市志愿者在节假日出去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的时候,正是他们忙于农业生产的节点,这也使得农民与城里的志愿服务组织合不上拍,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志愿服务组织吸纳农民作为志愿者的主动性。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随着我们国家惠及农业政策的逐渐增多和实施,以及新型农业科技装备在农业生产上运用,现代农民的双手已经从繁重的农业劳动中解放出来,他们的闲暇时间因此也比以前要多的多。再加上现在城乡融合的步伐也越来越快,尤其是一些有知识、眼界宽的新型农民,他们参与社会管理与服务的热情,也是空前高涨。这种情势下,吸纳这些新型农民成为志愿服务组织中的一员,已是大势所趋。人们欣喜地看到,上虞市虞红十字生命关爱志愿者服务队,正是看到了这个趋势,并且主动将所在地的农民吸收到志愿服务的队伍中来,而且取得了很好的志愿服务效果。
从上虞市农民参与城市志愿服务的实效来看,我们可以看到三重利好。第一,农民参与城市志愿服务,可以促进城乡文明的共建和共荣。农民在参与城市志愿服务的过程,也是学习和适应城市文明的过程,尤其是在公益项目的组织和实施方面的实践,为以后他们在农村开展志愿服务积累了专业知识和实施的能力;第二,农民参与城市志愿服务,可以有效解决城市志愿者大多只能在节假日实施志愿服务,而平时志愿服务队伍不足的问题,从而使得像“爱心献血屋”这样每天都需要志愿者提供服务的公益项目,有了充足的志愿服务人员储备;第三,农民参与城市志愿服务,对他们自身而言不但是一种人生价值的提升,同时为将来志愿服务由城市向农村延伸,培训了一批有组织能力和实施能力的志愿服务骨干,这无疑对我们国家整体的志愿服务组织建设,具有积极而又现实的重要意义。
综上,农民参与城市志愿服务,对城市来说,是对志愿服务组织的一种充实,也是对城市文明建设的一种奉献。而对农村来说,则更多的是把城市文明创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引入到乡村文明的建设中来,这对我们国家正在推进的美好乡村建设,无疑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农民参与城市志愿服务不但能够取得多赢的效果,而且也值得我们伸出大拇指点赞,同时对于这样的好做法,也值得在全国其他地方推广和应用。(特约评论员 朱启业)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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