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12月26日讯(通讯员 王庆平)毁林种茶牟取利益,擅自盗伐村集体所有山场林木的程某,近日,经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伐林木罪提起公诉后,在毁林种茶重点整治区域星村镇开庭审理,最终被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近年来,受利益驱动,武夷山部分农村违法毁林种茶现象抬头,破坏了青山绿水,给生态环境带来了较大的破坏,成为生态执法中的“两难”问题。武夷山检察院立足武夷山打造生态武夷的实际,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突出“武夷山品牌”意识,紧紧围绕“护林、护景、护绿、护农”四项重点,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严格执法、狠抓办案,为维护林区稳定,推进武夷山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积极的努力。
积极办案:依法严厉打击涉林犯罪
该院始终把打击涉林犯罪,保护武夷山生态资源,作为检察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近阶段,在该市开展的“违法开垦茶山专项整治”活动中,该院积极配合市里统一部署,坚持贯彻刑事案件“从严惩治、快捕快诉”的工作方针,做到“捕不过夜,诉不过周”。在办理专项整治的首个刑事案件(程某盗伐林木案)中严守司法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在森林公安提请逮捕后,该院林检科干警当天审查案卷、提审犯罪嫌疑人,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前提下,依法于当天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程某,在一星期内就将被告人程某移送起诉,并联合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将该案放在了毁林种茶重点整治区域武夷山市星村镇开庭审理,从而有效打击了毁林犯罪,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据悉,2014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各类涉林犯罪案件21件39人,经审查,决定逮捕17件34人,不逮捕4件5人,批准逮捕率87%;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各类涉林犯罪案件21件35人,移送法院起诉案件20件35人,建议公安机关撤案1件1人,决定不起诉3件4人。办理的批捕、起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没有错捕、错诉、判处无罪的案件。对重特大及疑难涉林案件,我院林业检察部门干警,坚持提前介入,积极与森林公安配合,引导调查取证,对证据收集及来源合法进行监督,快审快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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