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世界之窗的色狼保安猥亵女网友,路过大学生见状救下女网友,打伤该保安。该保安因猥亵女子被处行政拘留五天,见义勇为的大学生被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刑事拘留,警方认为大学生将保安打成轻伤,行为存在“过度”的嫌疑,按相关法律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南山警方已将案件提交南山区检察院审查。(据7月16日《南方都市报》)
大学生小涂本来是见义勇为,应该受到表彰,然而,警方不但不奖励小涂的勇敢行为,还把小涂刑事拘留了,颇有点是非不分,有网友甚至说是“助纣为虐”。在笔者看来,这是一件颇为奇怪的刑事拘留案件。而且,警方已经将案件提交检察机关,意即要提起公诉,作为刑事案件来办理。小涂被刑事拘留本来就有些糊涂,如果小涂还被判刑,不敢说小涂一定是被冤枉的,但此事肯定会成为一个非常坏的判例。
首先,见义勇为可以合法伤害正在施害的人,这是法律赋予见义勇为者的权利。保安宋某要猥亵刘小姐的行为在先,属于伤害他人进行时,而刘小姐喝酒太多,头很晕,无力反抗,随时可能被宋某要侵犯,小涂发现问题后及时出现,阻止了伤害行为的发生。小涂再从宋某要身边救走刘小姐,救人救到底,好事做到底。期间宋某要与小涂“推搡”,是阻止小涂救人,小涂则属于必要的正当防卫,尔后宋某要“站立不稳,坐在地上”,主要责任在宋某自身,小涂不承担宋某要“受轻伤”的法律责任。警方为何不考虑这一情节?为何忽视法律赋予见义勇为者的特殊权利?不得不怀疑警方的办案水平,乃至公平正义态度。
其次,宋某要受轻伤的法院鉴定结论程序是否合法,可信度有多高还是个问题。比如,宋某要进行法医鉴定时,小涂方有人在场吗?除此之外,从民警协调经过来看,充满疑点。当晚警方就要小涂三人赔偿5万元,依据从何而来,警方考虑过吗?案件经得起推敲吗?
再者,警方协调不成功,之后宋某要要求刘小姐等必须承担其全部医疗、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有狮子大开口之嫌。再后来,宋某要给刘小姐发威胁短信,称也要她“尝尝断脚的滋味”,“恶人”嘴脸暴露无遗,再加上无耻的猥亵行为,其人品已一览无途。不得不怀疑宋某要是否有趁机敲诈之嫌。对此,警方是否问过为什么?
宋某要有猥亵行为在先,警方也对其实施了行政拘留惩罚。而小涂以见义勇为的身份出现,也确实救了酒喝多了的刘小姐,所以,小涂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的事实不可否认。有了这个前提,即使小涂“防卫过当”,警方要惩罚小涂,必须谨慎,否则,惩罚的不只是小涂,还有见义勇为行为本身,换言之,是对见义勇为行为的否定。
如果小涂见义勇为不受到奖赏,反而受到不公,先被刑事拘留,进而被提起公诉,最后判有罪,则是对见义勇为者的一连串打击。就像彭宇扶人被判刑之后人们不敢再扶一样,今后人们即使遇到需要见义勇为的人,也会犹豫、徘徊、退却甚至最终因担心而放弃,届时见义勇为者寥寥,见义勇为品质更加稀缺,弱者在冷漠围观中受害,正气再次受打压,邪气进一步上蹿,显然不是社会之幸。(王捷)
责任编辑:金婷 |
- 2014-07-09保护未成年人与倡导见义勇为并不矛盾
- 2014-07-0927路司机勇斗“公交色狼” 拟申报见义勇为称号
- 2014-07-07郭义孙等5人:见义勇为 制服歹徒
- 2014-07-02华安:表彰“5·23”见义勇为村民及一批先进
- 2014-06-13掌掴医生让信任很受伤 德者有得,助力见义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