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检察院积极开展未成年被害人维权工作
文明风6月23日讯 2014年以来,丰泽区检察院未检办充分利用与区妇联联合设立的《丰泽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这一平台,采取三项措施,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将维权对象由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扩展到未成年被害人。充分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在诉讼代理、申请赔偿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如犯罪嫌疑人潘某某故意伤害罪一案,该院为未成年被害人黄某某申请了法律援助,并帮助黄某某获得赔偿款人民币2万元。二是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辅导。今年1至5月份,共对3名遭到性侵害以及被抢劫的被害人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她们早日走出阴影,均取得了良好效果。三是为家庭确有困难的未成年被害人申领被害人救助基金。如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强制猥亵儿童罪一案中,被害人林某某年仅12岁,父母均为残疾人,每月靠低保维持生计,该院为其申请了被害人救助基金人民币3000元。(泉州市丰泽区委文明办供稿)
责任编辑:李琰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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