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恶意逃避执行一直是法院“执行难”的重要原因。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时说,去年人民法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实行公开曝光,对7.2万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了信用惩戒,约20%的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2014年3月11日 人民日报)
据悉,去年人民法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实行公开曝光,对7.2万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了信用惩戒,约20%的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这充分彰显了“失信黑名单”的威力,说明加强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非常必要,值得推崇。失信黑名单打着了“老赖”的七寸。
胜诉难执行,是法院的无奈与尴尬,也是债权人的无奈与痛苦,更使得神圣的判决成了一纸空文。其实,有些债务人并非兜中无钱,就是想赖账,这不仅有违社会诚实守信的公序良俗,也挑战了法律的权威。只有让这些“老赖”在公众面前原形毕露,正义方可得到伸张,社会的诚信体系才能得以修复与维护。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在与“老赖”的斗争与较量中,法院创新工作思路,用失信黑名单这一利器“围剿”老赖,使其无处遁形。主要将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以及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六种情形的“老赖”信息,录入最高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公众可通过最高法网站查询。不仅如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信息会推送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工商管理等部门和征信机构,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
而无锡法院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做了有益尝试,直接将“老赖”的资料在最繁华的地段大屏滚动播出,包括“老赖”的照片、年龄等相关信息,使其暴露无遗。效果非常显著,不到两天多个“老赖”投降求饶,请求从“黑名单”上移除,主动找债权人清还债务。这足可看出,“老赖”并非不具备偿还能力,而是想用赖得的钱吃香喝辣过舒舒坦坦的日子,是典型的道德沦丧,应为社会所不齿。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有了失信黑名单,“老赖”就难以立足。在此之前,“老赖”逃脱债权人的视线,便可以安享自己的“好日子”,甚或还会在不知底细的人面前摆阔。现在恐怕就行不通了,即便亡命天涯,人们若要了解其“庐山真面目”,只要轻轻点击鼠标,就能了解其“前世今生”,稍有头脑的人都会敬而远之,而想摇身一变再当老板搞投资那就更是难上加难、异想天开。不仅如此,列入失信黑名单者,还将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虽赖得了不该属于自己的钱,但却失去了自己应有的做人尊严与自由,岂不悲哉?
失信黑名单是高悬“老赖”面门的一把利剑。将之用好落实到位,“老赖”便会望而生畏,并想方设法履行还债义务。相信,随着法院失信黑名单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法院执行难的问题会迎刃而解,更多的债务人会主动偿还债务。总之,绝不能让“老赖”破坏了社会的诚信体系,没有诚信就会寸步难行。(崔恒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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