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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节”想到记者的人格道德形象
http://wmf.fjsen.com 2013-11-25 16:50 储瑞耕 来源:河北文明网 我来说两句

今天,2013年11月8日,是第14个中国记者节。11月6日我应邀参加了“河北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暨‘德业双优’新闻工作者座谈会”,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杨永山在会上讲道:个别新闻工作者的道德操守不好,弄虚作假,搞有偿新闻。要强化道德意识,追求神圣操守,维护新闻队伍的崇高美誉。

这使得我突出地想到了记者的人格道德形象问题。

记者的人格道德形象应该是什么样的呢?

我想,应该是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应该是坚持真理正义,心系普通百姓;应该是襟怀坦荡,无私无畏,疾恶如仇,刚正不阿,做社会良心;应该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明是非,懂大局,自觉地牺牲“小我”而成就社会的“大我”;应该是有抱负,敢担当,重奋斗,有作为。

新闻界前辈张飚曾经有一首诗写道:城里走,乡里走,山里走,握纤手,握绵手,握茧手,风也受,雨也受,气也受。伐恶效狮吼,逢善魂相就,图一个天地无垢心无垢。

——我想这可以视作从一个重要角度对记者人格道德形象的形象化概括。

记者的人格道德形象,这个问题之所以要特别地提出来,重要原因之一,在于实际生活中,一方面有许多“德业双优”的新闻工作者,另一方面我们的新闻队伍中,已经和正在出现各种各样人格缺损甚至很没有人格的人和事,在削弱、贬低、毁坏着新闻和新闻工作者名字的神圣性。

比如:平民意识、真理意识,大局意识,深入基层、人文关怀、良知呼吁,在一些记者的心目中,已经出现了相当严重的缺失。

比如:近些年新闻文字造假、新闻图片造假、报纸版面造假、新闻作品的“广告化”与广告的“新闻作品化”等等怪事丑事屡有发生;记者违反职业操守吃拿卡要、媒体负责人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等等现象触目惊心。

又比如:前几年山西、河北等地发生矿难,矿主给记者付“封口费”问题变得典型突出,故事不少,奇闻甚多。

如果说,矿主拿出“封口费”收买记者来隐瞒实情的事情,是不可避免的;而所谓“收人钱财为人消灾”,好像也是符合天道人情。但是,记者绝对不可以去拿这种钱!

——这是我们新闻工作者人格的基本要求决定了的!

信息反映:2010年十大假新闻,刊播媒体竟然有中国新闻网、中新社、法制日报、甘肃日报、重庆时报、华西都市报、北京晚报等。

我的点评意见:最可怕的是虚假新闻出现在正经媒体上,好比一个社会油子说点昏话无所谓,而一个公信度很高的人说昏话影响就会特别恶劣。

比较而言,新闻界如果堕落,其危害将烈于其他各界,因为新闻工作者是社会良知的体现和保证。比如律师,他们是“受雇于当事人”,是为金钱、为当事人的局部正义服务的,而新闻工作者,质而言之是“受雇于整个社会”,是为道义、为社会的整体正义服务的。

如果记者手中的笔、我们的文字和出版物,与金钱挂上钩甚至为金钱所引诱、所左右,那么社会良知的捍卫和光大,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最新而丑陋的反面典型,是广州《新快报》记者、27岁的陈永洲,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今年10月18日被长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身处湖南长沙第一看守所的他向办案民警坦承,为显示自己有能耐、获取更多名利,受人指使,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连续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大量失实报道,致使中联重科声誉严重受损,导致广大股民损失惨重。

这样的教训,沉痛而深刻,广大严肃的新闻工作者,都必须引以为戒!

职业道德的强调和社会道德的固守,都属于人格的范畴。

就职业道德、职业精神、职业操守而言,我主张:一个人既然选择了新闻事业作为自己的人生事业,那么就必须(不可以不)兴趣以寄,精力以寄,心血以寄,性命以寄。反对心猿意马,反对“一心有鸿鹄将至”,你如果要想发财想当官,那就放下手中的笔,去发财去当官——因为搞新闻工作,办报纸刊物、写文章、出作品,与发财、当官是两码事;而且甚至可以说是有些格格不入的关系。

人格云云,在涉及我们面对自身和社会两个方面利益的冲突的时候,往往就会突出而具体地体现出来。孔子曰“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十六》)孟子有云“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孟子·尽心上》)这两条古训我认为可作为一个重要的参照系。

能够当一个具有高尚人格道德形象的“记者”,是一件很光彩、很值得人们信任、赞誉的事情,人民、国家和历史都会记住他们。

在中国近代、现代和当代新闻史上,有许多杰出人物,他们特别注重人格意识、道德修养、社会担当、业务追求,他们不仅德行高尚,而且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优秀作品,而且有理论,为中国新闻事业的发展建树了不朽的功勋。史量才、戈公振、恽逸群如此,邹韬奋、范长江如此,林放(赵超构)、穆青、邓拓如此,以及现当代的许多优秀的新闻工作者,都是坚持了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追求并且取得了成功的人物。近些年来“全国百佳新闻工作者”、“ 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 长江新闻奖、韬奋新闻奖获得者中,有一些也达到了这样的层次。

当一个具有高尚人格道德形象的“记者”容易吗?不容易。它需要当事人以人民利益为重,以坚持正义、真理为重,牺牲个人,服务社会,需要当事人首先具有高尚的人格和道德追求,而且具有精湛的业务能力,需要当事人几十年如一日的刻苦奋斗和扎实细致的工作,需要当事人牺牲许多个人利益,吃许多别人吃不了的辛苦,甚至是受不了的罪。

但是,“不容易”不等于“不能够”,经过多少岁月的磨砺和实践的考验,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具有高尚人格道德形象的“记者”总是可以锻造出来的。

许多“德业双优”新闻工作者的实际存在,就是生动的明证!(储瑞耕)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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