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全国法院建立"失信者黑名单"制度,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法院向社会公布。日前,从合肥市中院获悉,合肥市已有230名"老赖"被录入"失信者黑名单"全国统一平台。这些"老赖"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将受到信用惩戒。(10月23日合肥文明网)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却有这么一群人,欠债故意不还,自己还过着潇洒的日子,这些人我们称之为"老赖"。"老赖"的存在不仅有损社会公平,还践踏了社会诚信,毒化了社会风气。不过,随着"失信者黑名单"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我相信那些"老赖"将会在社会生活中举步维艰,他们的好日子很快就会走到尽头,这是只为一己私利而失信的代价。
诚信是一种道德要求,属于意识形态范畴,它不仅是一个人应该具备的最重要的道德品质,而且也是一个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因此,一个没有诚信可言的社会,不仅显得可怕、更显得可悲。既然诚信是一种道德要求,那么规范人们的诚信行为就应该以道德约束为主,这样似乎更合情合理,可现实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的多。
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中我们看到,债务人欠债不还的现象已经成为一种社会顽疾,不仅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更践踏了社会诚信。在这种情况下,诚信问题已经不再仅仅是个人品德问题,而是演变成了复杂的社会问题,而且仅靠道德约束已经显得力不从心。而"失信者黑名单"制度的建立,不仅使失信者感觉到了切肤之痛,更是以法律的名义在彰显道德的力量,这对于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大有裨益。
让失信者进入"黑名单"并不是为了将失信者一棍子打死,而是通过这种方式约束他们参与社会生活尤其是参与社会经济生活的行为,让他们从教训中学会反思并亲身感受诚信的珍贵。当然,"失信者黑名单"制度也为进入的"老赖"提供了"出口"。根据规定,一旦失信者履行了相应的法律义务,他们的名字便可从"黑名单"中删除,个人诚信将恢复如初,这使得"失信者黑名单"制度在具有惩戒作用的同时也显得更加人性化。
古人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自古以来,一诺千金的诚信佳话也不胜枚举。因此建设诚信社会不仅是一种历史传承,也是一种时代要求。虽然建设诚信社会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但是建立"失信者黑名单"制度既突出了失信的代价,更彰显了诚信的珍贵,此举对建设诚信社会的积极意义不容小觑。(刘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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