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委文明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省直机关文明办、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
去年以来,按照中央文明办的工作部署,我省广泛组织开展“文明餐桌”行动,文明用餐、节俭消费、尊重劳动的氛围正在形成。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常委会精神,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努力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省蔚然成风,决定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在全省组织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要提高认识,切实把“文明餐桌”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优秀传统美德的重要抓手,摆上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位置,抓紧抓好。各级文明办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深入推进“文明餐桌”行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文明用餐、节俭消费的文明风尚。
二要突出重点。“文明餐桌”行动关键要从宾馆、饭店、酒店等各类餐饮企业抓起,明确餐饮企业的主体责任,把节约粮食、珍惜资源的要求融入到企业经营理念中,落实到管理实践中;从各类学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团体的食堂抓起,运用行政手段强化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理念。全省各地要进一步动员组织餐饮企业参与到“文明餐桌”行动之中,组织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踊跃参与。要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以及公益广告等有效载体,加大宣传力度,使“文明餐桌”行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全国文明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城区、县城)、全省创建文明行业各参赛行业、各级文明单位要带头示范。
三要建立机制。“文明餐桌”行动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任务,中央文明办已将此项工作列入全国文明城市和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省委文明办也将在省级文明城市(县城、城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测评体系中加入“文明餐桌”行动的内容。各级文明办要参照中央和省里做法,将“文明餐桌”行动纳入各类测评体系,明确要求,加大权重,引导全省各地把这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实事落到实处,确保收到更大成效。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
2013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