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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罚不文明行为 还城市美丽
http://wmf.fjsen.com 2012-09-04 17:59  田丹 来源:工人日报    我来说两句

8月28日,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深圳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首次接受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条例》规定,一旦出现触碰法规规定的“高压线”的十大不文明行为,将被作罚款处罚。乱丢垃圾罚200元,随地吐痰罚200元,未清理路边宠物粪便罚500元,禁烟场所抽烟罚500元,在非指定场所放置、倾倒、焚烧垃圾罚5000元,损坏、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罚1万元……(9月3日《工人日报》报道)

深圳对市民文明行为规范进行立法,用“硬约束”制约市民不文明行为,在我国大陆尚属首次,值得称赞。公共文明是一个地区发展环境的主要衡量标准,没有高水准的公共文明,必然影响一个地区的对外形象,影响当地的社会美誉度和吸引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抓公共文明建设就是抓生产力、抓竞争力。

无论是在深圳还是在其他城市,公共环境、公共场所、公共秩序等方面出现的各类不文明行为让人们深恶痛绝,可是却百般无奈。对公共文明中存在的各种痼疾、顽症,我们绝不能习以为常,更不能视而不见,只有下功夫出硬招才能打造舒适文明的公共环境。此次深圳为文明行为规范立法,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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