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文明风首页>文明热评> 正文
城建应确保公共安全
http://wmf.fjsen.com 2012-08-17 09:19 徐迅雷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福建日报8月17日讯 8月11日晚,河北石家庄市区一个公交站台附近出现积水,有3人路过该地时遭电击身亡,另有4名参与救援者被电伤。

有人感叹:“神舟能上天,雨水难入地。”雨稍稍一大,不少城市的街道就积水。雨水带电,显然是漏电所致。作为公共设施的电力设备,本不该出现如此严重的漏电现象。当地供电部门说,很可能是地面施工破坏了地下的电力设施。虽然漏电的具体原因仍在调查中,但导致3人遇难的后果再也无法挽回,城市建设部门应当吸取这一惨痛的教训。近年来,这种飞来的横祸不时见诸报道:人在路上好好走着,突然路面塌陷,落入因热力管道泄漏形成的热水坑中被烫死;突然高楼掉下一块脱落的窗玻璃,被砸死……

在刑法中,危害公共安全是重罪。要想尽可能减少因城市建设问题导致的意外事故,就得从城市基础建设的规划和设计开始,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必须将公共安全放在心中,须知,一个小小的城建缺陷,就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的恶果。像石家庄市这个公交站台,就可能存在设计和建设的缺陷。只有心中牢牢树立公共安全意识,并转化成能切实得到执行的制度,比如防止违规招投标、层层转包、偷工减料等,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故。——浙江·徐迅雷

责任编辑:金婷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心情榜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