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增设“组织领导传销罪”已有3年之久,但时至今日,传销这一“经济邪教”仍垂而不死,不断升级换代,产生新的变异,麻痹欺骗善良的人们,攫取不法利益。
《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获悉,传销活动开始蔓延传播,地域逐渐由原来相对集中的广西来宾等“重灾区”,向中西部和少数民族地区蔓延,现已扩展到几十个“重灾区”;参与传销的人员已由过去单一的低收入困难群体,向“高层次、高学历、高收入”人群扩展。
披新经济外衣 换高科技内核
目前,大部分传销组织已不再宣称自己是“传销”,而是以更加隐蔽和更具人性化的面目来掩饰违法犯罪实质。如由原先的实物传销转为虚拟传销,打上“连锁销售”“资本运作”等旗号,或披上人性化正规化的“外衣”,对受骗群众不再人身控制、集中授课,而是以“热情”“亲情”“人性”“自由”的谈话给受骗者“洗脑”。
更有甚者,编造虚假文件、理论,伪造中央领导讲话,以直销、商务公司等“华丽外衣”诱骗群众。如在宁夏、广西部分地区,记者均遇到传销分子以“西部大开发”“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等政策为名骗人“入行”。
今年2月份,《经济参考报》记者进入南宁一个“商务商会”传销团伙的高级住所暗访,先后有七八拨人分别为记者一个人“讲理论“解政策”和画“财富模式图”。一位杨姓中年妇女自称是“公司管理小组组长”,另外几人则分别代表“宣讲部“财务部“市场部”甚至“纪律监督小组”。
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局长张国华告诉记者,现在传销组织内部架构严密、分工明确,组织化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在近年查办的一些大案要案中,执法人员发现一些传销组织竟然有专业的财务、培训软件,参与者甚至有软件专业的博士毕业生。
记者调研了解到,近年来网络传销因为“安全性更高、隐蔽性更强”而备受传销组织青睐,已成为传销活动的主要形式。犯罪分子以“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网络加盟”“网购平台”等名义,借互联网销售产品提成计酬、发展会员抽取佣金。
据江西九江市工商局局长孔祥华介绍,在2011年“香港安格医药集团网络传销案”中,传销人员等以电子商务网站为依托骗人入伙,收取480元到4800元不等的会员费,短短8个月在九江就发展500多名会员,涉案金额达200多万元。
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禁止传销处处长刘敏及湖南、安徽、宁夏工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传销组织在拉新人“入行”时,都有专门如何应对公安、工商检查的培训;针对“三级且30人”的立案追诉标准,传销活动大多化整为零、灵活机动,集中活动时还有人“站岗放哨”;一些传销组织分工专业、交叉培训,高级头目异地指挥甚至境外遥控,使得执法机关难以掌握传销证据。
责任编辑: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