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全省文明办主任会议在济南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部署了2012年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重点项目。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兼省文明办主任刘宝莅、省文明办专职副主任王红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市、有关企业、省直机关、省管企业文明办主任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是迎接党的十八大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关键时期,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繁重而艰巨。要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实行项目化管理,把精神文明建设的软指标变成硬任务,明确目标责任,完善保障机制,规范操作程序,严格考评办法,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新突破。各地要根据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整体安排和重点工作,确立年度工作目标,参照省重点项目的运作要求,拿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转化为具有操作性的具体项目。要定任务、定标准、定责任、定期限,整合人才物资源,采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方式,强力推进。要建立考核评价机制,采取分段和整体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工作项目进行验收,把工作完成的时间、质量、效果均列入考核依据,其结果纳入到各地年度工作业绩考核体系之中。
会议强调,要通过加强机制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完善各类精神文明建设测评体系及创建标准、考核办法等,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体系化、规范化。要通过为群众办实事提高工作水平,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多办实事、多做好事,让群众见到实效、得到实惠。要通过有效的社会监督提高工作水平,改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推动方式,注重以社会监督推动为主,把精神文明建设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都置于社会监督之下,进一步强化群众的监督权、评议权。要推行创建工作承诺制度,把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措施等向社会公开,做出必要的承诺,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会议就学雷锋活动、“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乡村文明行动”、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道德讲堂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项目的具体安排、推进思路和相关措施进行了研究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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