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2009年中国省域环境竞争力揭晓 福建位居第七
《中国省域环境竞争力发展报告(2009~2010)》绿皮书今日在京发布
东南网12月12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2008~2009年中国省域环境竞争力孰强孰弱,已见分晓。今日,《中国省域环境竞争力发展报告》绿皮书发布,广东、山东、北京位列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环境竞争力前三甲。福建排名第七,在全国处于优势地位。
该绿皮书根据全国各省、市、区环境发展的实际,按照课题组构建的符合中国31个省级区域环境竞争力实际的评价指标体系(由1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14个三级指标和135个四级指标组成),对2008~2009年中国内地31个省市区的环境竞争力进行综合排名,为各省进行全面深入、科学的比较分析,制定科学的环境发展目标和政策举措提供有益的决策借鉴。
云南上升幅度最大
绿皮书显示,广东、山东、北京、江苏、云南、浙江、福建、安徽、河北、江西位列前十位。
与2008年相比,2009年环境竞争力排位上升的有12个省、市、区,上升幅度最大的是云南省,排位上升8位,江西也上升7位,湖北上升6位,湖南省和陕西省上升了4位,广东、山东、福建和宁夏排位则不变。
排位下降的有15个省、市、区,下降幅度最大的是天津市和河南省,均下降6位,其次是海南和黑龙江,排位下降5位,河北、四川和上海下降3位,浙江、重庆和山西也下降2位。
评价期内,有6个省、市、区的环境竞争力在全国的位次发生了大幅度变动,如四川省和河南省由上游区下降到中游区,海南省由中游区下降到下游区;而云南省和江西省则由中游区上升到上游区,吉林省由下游区上升到中游区。
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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