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30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今日上午,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郑道溪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报告指出,我省在贯彻水污染防治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效,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工业及农村畜禽养殖发展迅速,加上近年来河流水量减少,流域水污染整治工作压力不断增大,部分河段、湖库环境问题突出,水环境隐患仍较普遍,一些地区水环境形势仍然严峻。
其中,据环保部门监测,九龙江流域今年1至9月份水域功能达标率和Ⅰ类~Ш类水质比例分别为87%和86%,较上年同期下降了5和6个百分点。闽江流域,虽然水域功能达标率和Ⅰ类~Ш类水质比例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但优质水(即Ⅰ类~Ш类水)比例比上年同期下降了21.4个百分点。
报告说,农村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和工业企业污染是影响城乡饮用水源水质的主要因素。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工作难度大,不少水源保护区内乡村生产生活污水直排,垃圾未经处理随意倾倒。一些主要流域水电站密集,水体自净能力明显降低。2010年,局部河段、水库相继出现水华迹象,藻类防控形势严峻,威胁到当地群众饮用水安全。全省饮用水水质监测能力仍不高,地区差异较大,部分水源保护地防护措施不到位。同时,我省尚有1255.18万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得不到保证。
检查中发现,我省部分企业未经环保审批非法生产和偷排直排生产废水的现象时有发生,重污染行业整治步履维艰。全省113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中,仍有39个园区未建成集中污水处理厂。建筑饰面石材整治尚未到位,全省仍有718家零散企业尚未搬入集中区,62个石材集中区绝大部分未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大多数已建或在建的石材集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也未达到零排放的要求。部分矿区开采之后没有及时进行生态修复,尾矿处理不规范,植被恢复缓慢,水土流失严重,造成下游水质污染。
此外,城镇生活给排水设施配套建设也较为薄弱。我省市县自来水厂80%在2000年以前建成,工艺较为落后,对有机污染物、藻类的去除效果较弱,难以应对日趋复杂的水源突发事件。供水管网老化严重,管道旧,管材差,管网漏失率高,极易产生二次污染。不少市县管网仍然配套不完善、雨污分流不彻底,绝大多数集镇尚未考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处理率普遍较低。
针对存在的问题,报告建议,要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先定位后开发,确保发展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严肃性。建立制定畜禽养殖长远发展规划和长效机制,科学发展畜禽养殖业,防止畜禽养殖污染从干流向支流转移。尽快出台开发区管理办法,对未配套建设污水集中处置的省级开发区申请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加强全省城镇饮用水水质监测能力建设投入,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和人员,加强对供水企业的水质检测项目、频次进行检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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