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第二届福建省道德模范的决定
各市、县、区文明委,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近年来,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人心,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不断弘扬,社会道德风尚不断改善,涌现出一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的模范人物,展示了我省干部群众的精神风貌,为和谐社会建设树立了榜样。
为进一步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水平,经群众推荐、公众投票、主办单位审核、媒体公示、省文明委审定,决定授予曾德梅等25名同志为第二届福建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助人为乐模范
曾德梅 仙游县“经常性助学活动联合会”副会长
黄家焱 福建龙岩金磊律师事务所律师
方炳桂 福州榕福集团公司退休干部、民俗专家
林瑞班 三明市无偿献血志愿者协会会长
李云华 南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生
见义勇为模范
陈茂训 平潭县大练乡东礁村村民
张庄银 福建省实验幼儿园职工
肖唐旺 沙县富口镇溪口村村民
吴陈平 寿宁县城区巡防队队员
谢坤松 东山县康美镇铜钵村村民
诚实守信模范
林水英(女)莆田市涵江华林蔬菜基地董事长
王永澄 福建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福建省盲人协会主席
郭萍瑜(女)龙岩市新罗区苏溪幼儿园退休教师
刘用辉 福建盛辉物流集团董事长
黄文传 厦门中盛粮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敬业奉献模范
詹红荔(女)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
李 彬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处级检察员
郑小瑛(女)厦门爱乐乐团艺术总监
王用兵 73325部队81分队气象排探空班班长
何贤达 96167部队69分队班长
孝老爱亲模范
范英娇(女)寿宁县南阳镇含头村村民
蔡玉华(女)泉州市泉港区涂岭镇樟脚村村民
叶文玉(女)福建省公安厅反恐总队副总队长
沈冬红(女)闽西宾馆职工
黎本宣 福清市外来务工人员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人物,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中作出新成绩。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追求先进、崇尚先进、学习先进,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促进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推动福建科学跨越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