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生态福建”,科学规划先行。今年1月,历时5年制定的首部《福建生态功能区划》正式实施。区划将全省划分为107个生态功能区,为我省在生态省建设中进一步规范国土空间开发秩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今后,决策部门在资源开发和产业布局时,环保准入将有规可依。
突出政府环保责任,进行管理机制创新。今年初,我省在全国率先推行环保“一岗双责”,对各级政府和40多个省直部门环保监督职责作出明确规定,并将环保监管纳入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未完成环保任务“一票否决”。
“节能减排不能只停留在口号上,要通过实施一系列‘铁腕’举措,让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感到‘痛’!”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在龙岩,上杭、漳平、永定3县因未完成减排任务受到区域限批,限批期间不得审批涉COD排放新项目;在福州,一场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正在展开,一批污染严重、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落后或淘汰的企业被查处并关停;在泉州,针对化工、印染、制革、造纸四行业环保违法企业的停产整顿行动全面启动,194家环保违法企业被断水断电;由于未完成2009年COD减排任务,莆田、宁德两市政府被责令作书面说明……
动真格,换来八闽山青水绿。省环保厅最新发布的环境质量状况数据显示,我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保持在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水平;全省12条主要河流省控监测断面的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三类标准的水质比例占96.3%;森林覆盖率继续位居全国首位,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继续居全国前列。
此外,为了让最绿省份再添新绿,今年初以来,我省全面开展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让森林进入城镇,让绿化覆盖村庄,预计到2012年,全省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将达36%以上,绿化覆盖率将达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将达11平方米以上,基本实现每个乡镇都有1处以上的公园绿地。一个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优美之区”,将呈现在人们面前。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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