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鼓楼区年内禁行电摩 2012年扩大到三环路以内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3月31日讯(本网记者 阙文龙 王勋文/图)
核心提示:
福州市公安局昨日发布消息,福州市区限制超标电动车上路,将逐年分区域分步骤实施。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今年在鼓楼区域内限制通行,2011年扩大到二环路以内区域,2012年再扩大到三环路以内区域。
“禁行计划”虽已初步明朗,但大家更关心的还是,政府究竟如何管理电动自行车?福州市政府法制办日前公布《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后,在市民和商家中引起很大反响,大家纷纷针对关心的问题反馈意见,提出建议。行驶最高时速不超过15公里,合适吗?符合国标的电动车上牌后,有没有使用年限?合格电动车丢了发票,还能不能上牌?什么样的电动车才能列入产品目录管理?电动车违规处罚20元至50元,是不是太低了?针对大家关心的话题,记者昨日进行了调查采访。
【热议焦点】
焦点一:国标是1999年颁布的,是不是有点过时?
“《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指出,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这个国标是1999年颁布的,现在已过去十多年了,是不是有点过时?”昨日,福州市区新权南路一电动车店老板陈先生告诉记者,近几年,电动车的技术已经得到很大改善,市区的道路也宽了许多,市民出于出行需要,希望电动车速度能快些。因此建议,考虑将电动车标准提高到“最高设计时速25公里~30公里,整车重量不超50公斤左右”比较合适些。
在六一南路卖电动车的老板刘先生也认为,目前市区卖的电动车绝大部分时速超过20公里,重量超40公斤,连原来认为符合1999年国标的电动车,现在的实际时速都可达25公里~30公里。
从市场反映情况看,时速20公里的电动车很少人购买。
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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